• 索 引 号:LY07507-0800-2010-00017
  • 备注/文号:13
  • 发布机构:安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12-09
  • 内容概述: 福建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福建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时间:2010-12-09 00:00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项目名称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办理条件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原件 3 份
  2、采矿(采砂、勘查)许可证  原件∕复印件 3份
  3、工商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 3份
  4、安全生产责任制  原件 3 份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本及目录  原件 3 份
  6、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原件 3 份
  7、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原件 3 份
  8、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  原件∕复印件 3份
  9、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  原件∕复印件 3份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原件 3份
  1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原件 3 份
  12、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  原件 3 份
  13、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原件 3 份
  14、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原件 3份
  1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审批文件
  16、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书  原件 3份
办事流程
  初次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负责验收的安监部门收件和组织核查→省安监局审查和颁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设区市安监局收件和组织核查(中央、省属企业由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省安监局审查和颁证。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25(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安监局
受理地址
  福州市东大路73号东湖大院1号楼省安监局304室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557079
联系人
  黄荣南 
监督投诉
  0591-8751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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