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507-0103-2010-00001
- 备注/文号:01
- 发布机构:安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9-21
- 内容概述: 直属机构
直属机构
1﹑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职责
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工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职责
(一)承担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分级、建档、监控,及时向主管行业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有关信息并提出处置意见;(二)开发和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三)配合各主管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四)负责组织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五)完成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协调过程中的事务性的技术性工作;(二)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骨干队伍建设;(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四)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五)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六)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完成市安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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