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507-0101-2015-00001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安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4-01
  • 内容概述: 机构职责
机构职责
时间:2015-04-01 00:00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划出、转移、下放的职责:无。

(二)划入原漳平市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龙岩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

(三)会同市经济贸易局负责工业和内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上述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四)承担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称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

(八)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九)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综合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定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有关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监督执行;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放使用)进行审查。

(十二)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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