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2-05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漳发改规〔2022〕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雷速体育直播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雷速体育直播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2-03-29 09:35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雷速体育直播深化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雷速体育直播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闽发改农业〔2020〕736号)精神,我局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漳平市雷速体育直播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 革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9日    

漳平市雷速体育直播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雷速体育直播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雷速体育直播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闽发改农业〔2020〕736号)精神,统筹推进我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 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工作要求,坚持“城乡融合、服务一体,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明 确主体、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推进管护机制创新,提升管护质量水平,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发展、符合漳平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工作安排

  2022年4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本领域农村 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指南或管理办法的试行方案。到2022年10月底前,完善管护指南或管理办法,完成市级管护责任 清单编制,并完成我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试点任务,形成总结报告。到2025年,初步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到2035年,全市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基本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基本到位。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管护改革试点

  开展水利、电力能源、交通、农村人居环境、教育卫生、文化广电体育、民政、通讯通信、物流等九大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试点,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有序推进试点实践探索,确保202210月底前完成管护试点任务,形成总结报告,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护模式,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1.水利设施管护领域。推进公益性水库工程物业化试 点工作,通过公开采购服务的方式,由专业第三方单位承担公益性水库工程的管护。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对一时无法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供水工程,积极探索以乡镇为单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维修管护服务社会化、专业化。以高标准农田为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构建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的“五统一”管理新机制,采用专业服务管理、农民合作组织管理、农户自管、公司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等多种方式,调动村集体、受益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健全管护机制。 

  2.电力能源设施管护领域。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强农村电力线维护整治工作。强化农配网运维管理,加强新技术手段应用。提升带电检测能力,加大巡视过程红 外检测覆盖量,开展配电线路无人机专项巡检,推广配网无人机应用。加大农村开展天然气管网保护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燃气管网保护意识,确保天然气设施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3.交通设施管护领域。进一步健全“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农村公路管养机制,深入实施农村公路路长、乡村道专管员制度。创新农村公路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县道日常养护、管养分离和乡村道“三位一体”日常养护新模式,依托专业化队伍,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鼓励创建“四好”农村路。

  4.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领域。继续实施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加强乡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通过现场巡查、自动化预警,提高监管效能。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管护模式,促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 利用。推动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市场化运作,提升运营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健全旅游公厕日常 管理长效机制,探索一级驿站及3A级厕所试点"以商养厕"等方式,实现旅游厕所全程管护。

  5.教育卫生设施管护领域。落实学校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外的学校校舍、运动场、路灯、生活饮用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停车场、校内道路、围墙、垃圾收集设施、文体设施等的修复和整改,加强对学校公共服务设施、环境长效保洁、校园绿化养护等基础设施的管护,逐步建成“设施 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师生满 ”的学校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乡镇卫生院对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严格核实基础设施是否已资产登记造册,是否已制定管护责任清单。继续探索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创新长效管理办法。

  6.文化体育旅游广电设施管护领域。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管护,实现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级组织自管模式。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模式,建立以市图书馆为总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市级图书馆总分馆制。继续实行薄弱村、示范点文体旅游惠民工程。申报对接省、龙岩市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地方,支持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项目。探索优化“村村通""村村响”长效管护机制,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抓好村级维护管理技术人员选配培训,解决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等难题难点,不断提升广播电视光缆“村村通”的有效覆盖面和信号输送质量。 

  7.民政设施管护领域。探索建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管护制度,完善设施服务功能,推行社邻服务。完善农村 养老设施“公建民营”机制,创新多元化管理方式。鼓励国有、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乡镇敬老院,探索推行城郊农村幸福院依托专业化组织运营服务。健全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管理机制,建立死亡人员骨灰跟踪管理制度,鼓励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民间组织参与管理。规范应急避难设施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平灾结合、多灾种综合应急”的原则,落实应急避难设施管护责任。

  8.通讯通信设施管护领域。加强农村通信线、广播电 视线维护梳理工作,开展农村杆线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推动线路整齐有序治理。根据通信设施的不同情况、不同场景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进行分类实施。提升运维管理手段,提高调度效率,完善信息化管护系统,实现网络故障全过程可视、全过程预警、全过程管控。建立健全农村邮政营业网点管护标准和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对农村邮政营业网点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确保所属公共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9.物流设施管护领域。加强对客运站、港湾式停靠站的管护工作,严格执行恶劣天气的禁、限行规定。推进客运站垃圾和污染物的收集、处置及港湾式停靠站公厕的卫生管理,加强运输监管,提高运营效率。(市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 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旅游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卫健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漳平 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广电网络、移动、联通、电信、邮政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序推进管护改革

  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联动,主动与省、龙岩市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制定和完善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指南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指南》或《办法》), 包括设施管护制度、管护标准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和应急保障机制等,20224月底前提出《指南》或《办法》的试行方案,2022年10月底前进一步完善《指南》或《办法》,完成各领域责任清单编制。(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管护清单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漳平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目录(见附件),在明确各类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基础上,编制本级本领域农村公共基 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管护责任清单要明确管护对象,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清单实行滚动式管理,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因地制宜,不断健全完善,确保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管护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分类管护机制

  对没有收益的农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绿化设施、道路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负责管护。对经营收益不足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准经营性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运营企业、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负 责管护,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对经营收益可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经营性设施,由运营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护,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出台和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管护长效机制

  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建管一体、城乡一体化、自管、使用者付费等多样性管护模式,创新管护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产权管理制度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产权归承担项目实施责任的各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所有。明确划归村级 组织或由村级组织通过自主筹资筹劳以及接受政府补助、社会捐资等兴建的,产权归村级组织所有。由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电力、通信、邮政等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归投 资主体所有。结合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各类农 村公共基础设施确权登记颁证,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纳入市级相关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进度,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需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亮点信息,并于10月10日前将改革工作总结报送市发改局、财政局OA邮箱。(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及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1.落实属地责任。市政府办统筹抓好本市管护工作的 组织推进。市财政局、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筹措管护资金,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推动 本领域行业管护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 府和行业管理要求,负责落实管护细则,统筹协调当地管护工作。要充分发挥好村级组织作用,落实村级组织在农村公 共基础设施管护中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直接受 益主体的作用,调动农户主动参与管护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农户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负有监管责任,要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护水平。要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评价体系,推进本领域管护信息化、智慧化,促进各类设施安全有效持续使用。(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运营企业责任。督促指导供水、电力、通信、邮政等设施运营企业要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自觉接受乡镇政府、村民自治组 织和村民监督,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医院(卫生院、卫生所)、广播电视、养老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供给单位要承担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市教育局、工信科技局、民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 农村局、卫健局,供电公司、广电网络、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

  1.加快建立政府稳定投入机制,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权属单位,要按照管护责任、规模和标准,加强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筹措管理,立足我市实际和发展需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等资金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有条件 的情况下对集体经济薄弱、筹措资金困难的村,适当予以补 助。(市委乡村振兴办、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规范运用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不断拓宽市场化筹资渠道。积极推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相关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运营,落实各类专项建设项目管护配套资金。村级组织可通过提取公益金、村“一事一议”制度等,积极筹措管护资金。逐步完善农村准经营性、经营性基础设施收费制度。探索在我市拓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灾毁保险范围,适时组织推广。(市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漳平银保监组、中国人民银行漳平支行,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监督考核

  市委乡村振兴办要研究制定相应 正向激励措施,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作为重要指标 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安排相关资金时要对管护机制建立较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倾斜支持。市财政局对试点工作完成较好的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适当奖励。市发改局要按 上级的统一部署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市委乡村振兴办、市发改局、财政局及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漳平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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