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5-0500-2026-0001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地块2025拍-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示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地块2025拍-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示
时间:2026-01-20 11:36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示

漳成交告字[2026]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6120 拍卖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2025-1

地块位置

漳平市南学堂新区林隆南路西侧,疾控中心对面

土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超市,不得设置商务、金融办公用房);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土地面积(公顷)

4.5845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服40

成交价(万元)

15000

受让单位

漳平市金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计容建筑面积100859㎡、≤114612.5㎡;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各类配套设施)≥99359㎡且≤110612.5㎡,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500㎡且≤4000㎡;容积率≥2.2,且≤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控制高度≤80米。停车位要求:项目地面停车位对外开放比率应达10%以上。地块应配套以下服务设施:

1)物业管理服务用房:①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②物业用房的室内装修应达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③物业用房的室内应设置卫生间,且要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④物业管理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业主委员会。

2)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须独立设置或结合裙房集中设置,沿小区外围应有独立对外出入口,至少有50%建筑面积布置于地面一层,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卫生间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后连同配套停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漳平市民政局(超出部分一并移交)统筹使用。

3)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卫生间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后连同配套停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给桂林街道,供属地社区使用(超出部分一并移交)。

4)本地块建设用地的建筑项目15%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高度60米(含)以下,预制率不低于20%;高度60米以上建筑,预制率不低于15%。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5001)。

二、公示期:2026120日至2026125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单位地址:漳平市江滨路626号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364400

联系电话:0597-7538821

人:张先生、付女士

电子邮件:zp7523678@163.com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12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