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工科〔2022〕2号
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等相关规定,编制形成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漳平市八一路105号漳平市人民政府3楼,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邮编:364400,电话:0597-753295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规范文件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一是公开工作由人秘股专人负责,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管把关,局长审批。二是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规范化文件公开的审查,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积极推进平台建设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媒介积极推进平台建设,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将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等公开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专题公开栏目上,同时为方便市民查阅,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并由专人将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版、电子版送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可查。
(五)认真落实监督保障
我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确定局长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拟稿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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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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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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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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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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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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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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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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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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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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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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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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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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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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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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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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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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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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