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4-02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漳教综〔2021〕25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3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教育局雷速体育直播印发漳平市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漳平市教育局雷速体育直播印发漳平市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教育局 时间:2021-06-23 11:19
 

漳平市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

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龙岩市教育局雷速体育直播“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等工作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家、省、龙岩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龙岩市教育局“五项管理”落实推进视频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明确管理目标,明晰职责分工,讲究工作方法,提高管理实效,努力从“小切口”推进“大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减轻作业负担

1.优化作业设计。各中小学要根据教育部作业管理要求,准确把握作业育人功能,全面压减作业总量,提高作业整体效益。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平均不超过90分钟。

2.强化作业统筹。学校和年级要加强统筹调控,每周统计公布各班作业总量,平衡各学科作业数量,防止某些学科作业时间占比偏高的问题,作业总量控制落实情况纳入教师定期评价内容。班级要设立“作业公示角”,公示学科作业内容和完成时间,由班主任协调并督促落实。

3.规范作业布置。各中小学要结合校情学情,严格按课程要求,精选作业内容,精准设计难度,创新作业类型方式,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继续实行校本作业设计。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应全批全改,及时反馈;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随意要求家长协助打印作业。

(二)加强睡眠管理

4.科学规范时间。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科学制定校历和学生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确保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5.加强科学引导。各中小学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提高教师思想认识,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6.强化监测督导。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手机管理

7.有限带入校园。各中小学应利用班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8.细化管理措施。各中小学要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要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便捷家长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9.做好家校沟通。各中小学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家长老师及时保持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规范读物管理

10.严格读物管理。各中小学应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图书馆、图书角和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

11.推荐优秀读物。各中小学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审核、公示、报备等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公示、推荐管理。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公开,推荐目录存档备查。

12.规范教辅管理。市教育局根据上级审核结果每年公布教辅推荐目录,教辅以上级推荐目录为主,由家长选择购买。

13.加强图书建设。各中小学要加强图书室建设,定期检阅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保证健康图书入馆室;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小书箱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五)加强体质健康管理

14.开齐开足课程。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加强师资配备和管理,调配用好现有师资,确保体育课不被“挤占”“挪用”。

15.开展体育运动。各中小学要持续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和阳光体育活动,每年举办体育节或运动会,倡导全员参与;引导家长督促每天一小时的课外体育活动,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2次共10分钟眼保健操时间,切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节课间要安排学生走出教室活动或远眺等,每个学生要掌握12项运动技能。

16.综合预防近视。各中小学要教会学生正确做好眼保健操,注意正确用眼卫生,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17.做好健康监测。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如实记录测试结果,将测试成绩及时录入系统,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针对体质健康不达标的学生,制定相应的提升计划。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协调解决制约工作开展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各职能处室、各年段长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创新工作措施,确保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引导。市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上级政策要求、各校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各校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3.加强家校合作。教育局相关股室(站)要指导各校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家校联络制度,构建方便、及时、有效的家校沟通机制,凝聚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各校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赢得家长理解支持,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倡导家长主动用阅读、运动等正能量活动充实自己的生活,为孩子健康成长树立榜样。

4.推广课后延时服务。进一步推进公益惠民、自愿参加、形式多样的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拓展体育、美育、劳育等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创造性地增强课后服务供给,不断加强课后育人服务管理水平。

5.加强督导检查。市教育局设立“五项管理”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5977521270,适时接受监督,及时解决学校“五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学校工作指导,确保落实落细“五项管理”工作要求相关股室对各校“五项管理”工作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开学工作检查和学校年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及个人,按照相关要求严肃处理。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教育督导室要将“五项管理”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范围,责任督学要以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日常督导,确保每个月至少到校督导一次。各中小学要根据自查结果和责任督学核查结果,立行立改。

 


附件1

 

  漳平市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东方

副组长:张碧华   易永柏  李巧玲

  员:陈友钦   陈建忠   陈福北   沈 滨   李基辉

王义东  陈美华   郑开添

 


附件2

漳平市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

 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负面清单

 

1.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2.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3.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4.不得随意要求家长协助打印作业

5.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6.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7.不得违规推荐或选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8.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10.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课外读物

11.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12.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

13.禁止中小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14.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5.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16.不得违规或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组织统考

17.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18.课后服务不得讲授新课

19.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学科课程标准、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