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漳农〔2024〕10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雷速体育直播印发《漳平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雷速体育直播印发《漳平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7-27 17:3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雷速体育直播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雷速体育直播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精神,现将《漳平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9日

  漳平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雷速体育直播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雷速体育直播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漳平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漳平市2023年粮食播种面积14.2万亩,粮食产量6.2万吨;茶园面积11.59万亩,茶叶产量1.51万吨,产值9.04亿元;全市农村家庭承包户49958户,户均承包地面积4.46亩,漳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积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19家,其中:列入福建省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4家。为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项目目标

  漳平市围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主线,突出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聚焦解决关键薄弱环节。通过项目的实施,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有力带动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和农业绿色发展。按照省级下达的任务清单,2024年全市计划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6万亩。

  三、实施内容

  (一)聚焦粮食作物和关键环节

  重点围绕水稻粮食作物和茶叶等特色经济作物生产,选取关键薄弱环节集中进行补助。鼓励开展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对水稻机插等薄弱环节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将关键薄弱环节与较为成熟的其他环节结合在一起“捆绑”支持。服务主体流转土地由本主体经营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二)推广生产托管服务方式

  把生产托管作为推进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居间服务功能,引导组织农户统一接受耕、种、防、收等生产托管服务。

  (三)择优遴选服务主体

  本项目所称的服务主体是指,能够为小农户等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组织。通过公开择优选择漳平市辖区内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单环节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

  选定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及其他能力;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五是对开展服务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承接项目。

  四、补助标准、方式

  (一)补助环节和标准

  1.助环节:为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和促进茶叶特色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选择水稻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环节和茶叶生产机防进行补助。

  2.补助标准

  服务对象以小农户为主,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10元。具体补助标准为:水稻生产机耕补助30元/亩,机插补助50元/亩,机防补助10元/亩,机收补助20元/亩。对茶叶生产使用生物农药的机防服务,一年补助一季,小农户补助15元/亩,200亩以上规模经营大户补助10元/亩。      

  对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每年享受项目补助的资金总额上限2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若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不够安排时可适当降低各环节补助标准或以资金用完为止。

  (二)补助方式

  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根据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和被服务对象进行补助。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按4:6比例分配财政补助款,将60%的补助款通过“一卡通”方式补助给被服务农户,以调动农民参与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      

  五、项目实施流程

  服务主体必须向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提出申请(附件1),经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同意后开展相关社会化服务方可享受项目补助政策;必须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附件2)。今年1月1日以来已签订服务合同并实际发生的作业量可以纳入补助范围。

  1.当季服务完成后,服务主体将服务合同(附件2),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附件4),及时提交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服务主体须对服务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情况抽样核查,核查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服务情况实际作业量核实表(见附件3),连同服务合同,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村公示图片等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3.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汇总服务面积,并进行分类抽查,对有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抽查户数比例控制在3%-5%,其它则按15%-20%进行,抽查环节可购买第三方服务。核查后的补助面积及金额经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补助资金结算表(附件5)报送市财政局。

  4.市财政局及时进行补助结算,拨付补助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各有关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要明确分管领导,组织协调由农经牵头,农技、农机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将工作落实到位。市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控制在项目资金总额的3%-5%。

  (二)强化服务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与财政局沟通协调,统筹农经、农机、农技、植保等单位做好业务对接协作,切实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推广“市成立农耕服务中心—乡镇设立农耕服务站—村配置托管员”托管模式:指导服务主体细化制定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分类建立服务台账和档案。项目乡(镇、街道)要做好服务主体申报材料审核,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

  (三)加大政策宣传。要用好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宣传媒介,结合各类培训,大力宣传解读政策,使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和服务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让农民认知和接受托管经营模式。要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会,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严格资金管理。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强化对服务主体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要依法依规严以查处,一律清出名录库,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凡涉嫌涉黑、涉毒、涉麻及新型网络电信诈骗的一律不得补助。

  (五)做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绩效自评情况上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六)申报应提交的材料、表格由乡镇负责提供。

  申报材料、服务主体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服务主体印章、一式二份,乡镇(街道)、市农业农村局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到zpsnjb7539209@126.com邮箱。

  市经管站联系人:王忠阳,联系电话7539209

  市农技站联系人:黄国梁,联系电话7532635

  市植保站联系人:文永仙,联系电话7533039

  市农机管理站联系人:郭利滨,联系电话7533279

  举报监督电话:7532984

  附件:

  1.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

  3.漳平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实际作业量核实表

  4.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5.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资金结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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