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5-00012
- 备注/文号:漳农〔2025〕1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雷速体育直播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雷速体育直播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2号)精神,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万元。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扶贫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夯实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基础
1.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5户以上)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每带动1户补助5000元,每个经营主体(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脱贫户(含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下同)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3.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含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地就近就业,每吸纳1个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补助5000元。
4.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支持集中安置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以补促建,每个安置区(或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实施“雨露计划”,对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3000元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脱贫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二、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资金重点支持夯实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基础、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等两个方面,助力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乡镇(街道)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实际,尽快研究拨付使用此项资金,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进一步完善落实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原则上,经营性帮扶项目必须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平台和12345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强化监管。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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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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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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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闽财农指【2024】72号《雷速体育直播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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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生产项目 |
雨露计划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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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街道 |
水稻种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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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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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镇 |
自主经营、自主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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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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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芝镇 |
灵芝、桂花柚、柑桔、兔子、蛋鸡种养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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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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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桥镇 |
毛竹、水稻、橘子等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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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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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镇 |
杜鹃花、茶花、君子兰种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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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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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南镇 |
食用菌种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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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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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湖镇 |
食用菌、竹林种植,鸡鸭、羊、兔子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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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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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 |
食用菌种植、鸡鸭养殖、茶油种植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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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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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祠乡 |
食用菌、油茶、生姜、毛竹种植;牛羊、鸡鸭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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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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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地乡 |
发展食用菌种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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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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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洋镇 |
种植毛竹林、百香果、茶园、荷花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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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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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镇 |
种植烤烟、种植黄金果、毛竹林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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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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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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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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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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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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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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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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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300045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项目相关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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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资金总额 |
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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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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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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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完成政策性任务,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提高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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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市、乡镇(街道) |
区域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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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经济成本 指标 |
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 |
反映有发展产业的脱贫户每户补助资金 |
相关乡镇 (街道)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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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成本 指标 |
脱贫户家中的中职、高职在校生补助 |
反映脱贫户家中有中职、高职在校生每人每年补助标准 |
相关乡镇 (街道) |
3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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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推进开展脱贫户产业项目覆盖镇数 |
持续实施脱贫户生产经营项目,实现增收。 |
相关乡镇 (街道) |
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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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脱贫家庭子女助学率 |
反映雨露计划项目助学工作覆盖面 |
相关乡镇 (街道)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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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雨露计划发放时间 |
雨露计划发放完成月份 |
相关乡镇 (街道)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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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
资金系统录入率 |
反映资金系统的录入情况 |
相关乡镇 (街道)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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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反映帮扶项目的满意度 |
相关乡镇(街道)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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