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漳农〔2025〕23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雷速体育直播做好2025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局属相关所(站):
为贯彻落实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质量安全,根据《福建省种子条例》《龙岩市农业农村局雷速体育直播做好2025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龙农〔2025〕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漳平实际,现就做好20254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管范围
以水稻、蔬菜等作物种子为监管重点,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配合龙岩市种子站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的农作物种子经营门店、和销售网点进行摸底造册,确定监管主体;市种子站和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全市农作物种子经营门店、乡镇集市和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管。
二、监管内容
(一)标签、档案和经营主体备案情况。检查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条件的保持情况,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和销售台账是否齐全和规范,种子经营主体和产品备案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白皮袋”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网络违法销售种子等行为。
(二)品种审定、登记和品种权许可情况。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情况;检查应当登记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是否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或者假冒授权品种的违法行为等。
(三)种子标签。检查市场销售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等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检查二维码信息是否真实可追溯;检查认证种子标示是否超范围使用。
(四)种子质量。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以种子实物是否符合质量标准为主,质量标准执行相关农作物种子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质量标准的农作物种类,按产品质量标识判定。水稻种子检测项目以品种纯度、水分、净度、发芽率为主。同时按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扦取杂交水稻种子品种纯度、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样品,并及时寄送省种子总站;玉米、蔬菜种子开展水分、净度、发芽检测。
三、组织实施
(一)市场专项检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种子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对辖区内农作物种子经营门店、乡镇集市及销售网点进行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品种审定、登记和品种权许可情况,种子标签等。
(二)质量监督抽查。漳平市种子站配合龙岩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实施抽样检测;监督抽查行动春季于3~4月进行,以抽查杂交水稻种子为主;秋季抽查于8~9月进行,以秋,冬种蔬菜作物种子为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种子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种业监管执法重点任务,加强种子监管与执法的沟通协作,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形成顺畅、高效、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确保种子市场监管执法依法依规、平稳有序。
(二)规范工作程序,开展种子质量抽查。配合龙岩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种子质量抽查,在扦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确认等环节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科学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记录,妥善留存文书,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市种子站、市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品种侵权等违法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子;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广大农民群众对种子供应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套牌侵权、制假售假、档案不全、标签和使用说明不符合规定、二维码不能识别、经营主体备案不完整、拒绝接受抽查或扦样等情形,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第一时间跟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于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种子,要及时报告、严厉打击,并追踪来源和去向,依法查处。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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