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5-00109
  • 备注/文号:漳农〔2025〕144号
  • 发布机构: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雷速体育直播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的通知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雷速体育直播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的通知
时间:2025-12-08 20:5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雷速体育直播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76号)精神,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8.6万元,用于脱贫对象2025年因台风、暴雨、干旱、山洪等自然灾害受损重建补助。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根据《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该项资金围绕“巩固成果、守牢底线”的目标要求,优先用于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因灾受损的产业发展项目和关联基础设施修复补助,支持脱贫村受损的村集体产业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补助。

  二、抓好工作落实

  补助资金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脱贫对象受灾损失情况安排使用,资金下达后尽快研究制定资金补助实施方案,明确补助对象、实施内容、补助金额、完成时限和绩效目标,加快补助资金拨付,提高资金使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做好项目入库,项目实施监管、项目验收、绩效跟踪管理等工作。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附件:1.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

  目标表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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