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1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联系方式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联系方式
时间:2024-12-10 09:23

  一、漳平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经济的相关政策。负责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管理财务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工程和项目。牵头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市直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淡水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饲料及其添加剂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定。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国内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按分工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参与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涉台港澳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参与研究拟定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定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种植业领域、养殖业领域、渔业领域、农业机械化领域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市农业农村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二)计划财务股

  (三)农村宅基地管理股

  (四)乡村产业发展股

  (五)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七)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

  (八)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

  (九)乡村振兴管理股

  (十)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三、漳平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1.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严金水:主持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党组全面工作

  2.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邓长海:主持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工作。

  3.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代添: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生产、渔业生产、生态环保、动物卫生监督、河长制、屠宰场管理及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及分管领域项目策划等工作。

  分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

  4.党组成员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蓝秀艳:主持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5.张海斌 党组成员 副局长: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含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休闲农业、对口合作等工作。

  分管市委乡村振兴办、漳平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项目办)。

  6.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刘惠仙:负责党建、意识形态、人事、机关效能、计财、工会、粮食生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宅基地审批管理)、耕地地力提升补助(种粮补贴)、水稻种植保险、非法集资清理等工作。

  分管党办、计财股、工会、农业技术推广站(农广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联系市农学会。

  7.党组成员 四级主任科员 林 威:负责植保植检、食用菌产业、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农情报送、农业统计、数字农业(物联网、电商)、一村一品、农产品加工、抗灾救灾工作(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土壤肥料技术推广、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三品一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涉农企业拖欠工资整治、农业产业化等工作。

  分管市植保植检站、土肥和农村环保能源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绿办、局安办、农业信息中心。

  8.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主任 李基梁: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分管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9.农业机械推广站站长 严少华负责农业机械推广站、农业机械化服务技术站、共青团、妇女、服务项目中心工作(含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

  分管市农业机械推广站、农业机械化服务技术站、良种场、茶果场、种子站(农科所)、团支部、农业妇女委员会

  10.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沈 超:负责农业综合执法、文字综合、行政审批、公文处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综治维稳、平安单位建设、“12345”便民服务平台、政务信息公开、绩效管理、计划生育、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放管服”、老干部管理服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分管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股(政策法规股)、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退管站。

  11.四级调研员邓大略: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深化农村改革、茶产业、经济作物规划发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农村远程教育培训、创业创新、普惠金融改革、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农业利用外资、“三农”保险、军民融合等工作。

  分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作站、茶产业发展中心、创新办、农科教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市扶贫协会、茶叶协会

  12.二级主任科员陈正斌: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农民体育运动、农村“六大员”、雨露培训、贫困劳动力培训、民政、国防武装、双拥、军人事务、残疾人保障等工作。

  联系农民体育协会

  局长对全局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负责。

  在领导分工的基础上,互相配合协作,实行A、B岗工作制,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余代添、严少华、沈超

  第二组:张海斌、林  威、陈正斌

  第三组:刘惠仙、邓大略、李基梁

  四、漳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

  电话:0597-7532984

  传真:0597-7522544

  电子邮箱:zpsnyj@126com

  通讯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八一路105号

  邮政编码:3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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