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和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漳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新修订动物防疫法部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漳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新修订动物防疫法部分)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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