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0600-2013-00003
  • 备注/文号:漳工商食〔2013〕37号
  • 发布机构:工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5-0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工商局雷速体育直播印发修订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漳平市工商局雷速体育直播印发修订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3-05-07 00:00

为有效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尽快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漳平市工商局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长:邱斌华(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廖志海(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发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卢维忠(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阳键(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各股室、直属单位、协会负责人

(二)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食品股,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卢维忠兼任,工作人员为吴锦章、吴建远。

(三)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应急预案启动时,由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临时设立现场处置组、宣传联络组和机动备勤组,各小组在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指挥下开展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指挥、调动全系统执法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听取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处置突发事件情况汇报并做全面部署;决定对处理突发事件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决定对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究。

()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职责

按照领导小组的命令,具体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各应急处置小组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开展工作;协调系统内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各司其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情况。

三、应急条件

当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一)接到国家总局、省局、龙岩市局下达的不合格食品下架令;

(二)辖区内出现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或服务引起多人中毒、重伤、死亡等突发事件时;

(三)执法人员在商品市场监管中,发现食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或发现有毒有害食品已经或有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或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

四、具体措施

(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节假日值班人员接到国家工商总局、省局、龙岩市工商局下达的不合格食品下架令后,应马上向本局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报告,主任马上向本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汇报,同时向各工商所下达下架令,通知各工商所所长组织备勤、片段长等人员在3小时内对辖区范围内所有食品经营店开展全面检查,彻底下架同一批次所有商品,并清查进货渠道和销售流向,若属辖区内进货的应通知相关工商所追查;若已流入市场的,应追回或公告召回。各工商所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本局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指定人员反馈行动情况,本局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汇总后,一方面立即向龙岩市局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一方面由主任向龙岩市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长、副组长反馈行动情况。

(二)若各工商所辖区内出现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或服务引起多人中毒、重伤、死亡等突发事件时,辖区工商所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备勤、片段长等人员赶赴第一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并向本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报告,由本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若启动应急预案,本局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应首先通知本局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召集人员行动,各司其职,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同时密切关注相关动态,组织人员处理相关生产经营者,下架不合格食品,清查进货渠道和销售流向,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维护辖区稳定。其次,本局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应与漳平市政府、卫生、防疫、质检、公安等部门联系,取得相关部门配合,尽量把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最后本局应急处置小组应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到龙岩市局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本局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由主任向龙岩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三)执法人员在市场商品监管中,发现食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或发现有毒有害食品已经或有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或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执法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工商所负责人,由工商所负责人立即向本局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报告,或直接向本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由本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若启动应急预案,具体措施应参照上述(二)执行。

五、明确监管责任

对食品严重质量问题监管不到位的执法人员以失职论处。对在预案实施过程中工作敷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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