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审投中调通〔2019〕1号
漳平市审计局对我市2019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公办
幼儿园建设项目、公办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项目
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漳平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12日起,对你单位开展我市2019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公办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项目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至相关年度或者延伸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叶善纬
审计组成员:黄伟强
附件:1.承诺书
2.审计公示
3.审计组纪律公示
4.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清单
漳平市审计局
2019年10月8日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12日起,对你单位开展我市2019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公办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项目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了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在审计期间,欢迎广大干部职工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你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情况以及审计组成员是否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等方面的情况。
审计组组长:叶善纬
审计组成员:黄伟强
审计组违反审计纪律情况举报电话:7532461
附件:审计组纪律公示
特此公示。
漳平市审计局
2019年10月8日
审计组纪律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漳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8日开始,对我市2019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公办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项目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组全体同志一定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7532461
审计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