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9-0507-2015-00001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8-0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水政水保监察大队职责
漳平市水政水保监察大队职责
时间:2015-08-02 00:00

漳平市水政水保监察大队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福建省水政监察条例》及其他水法规;

2.参与拟定本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开展水功能区管理工作;

3.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调解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受理审查属于本级管辖的取水许可预申请、申请;负责取水许可日常监察管理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和采砂管理费;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6.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

7.对《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的贯彻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区划、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9.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查和审批;监督、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10.组织实施水土保持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11.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调解水土保持纠纷;

12.负责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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