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30-1111-2015-00001
  • 备注/文号:201010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7-31
  • 内容概述: 统计局主要职责(2015年更新发布)
统计局主要职责(2015年更新发布)
时间:2015-07-31 00:00

 

                                               漳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部门完成国家统计任务。
2.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审查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市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
3.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4.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5.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周期性的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R&D资源清查。
6.搜集、整理和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
7.搜集、整理、提供周边地区和全区基本统计资料,研究周边地区和全区经济发展动态。
8.统一审核、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统计信息。
9.规划、协调和管理全市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工作,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10.建立和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库网络。
11.组织指导全市各部门的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基础教育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区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12.组织指导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管理局机关和本市城市、农村调查队的机构编制、人员,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承担中、初级资格考试有关组织管理和考务工作。
13.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和龙岩市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管理由省、龙岩市拨款的统计事业费,负责本局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本局国有资产。
14.承担中央、省、市属基层单位的各项普查及工业、交通、能源、商业、投资、建筑业、旅游、劳工、科技等统计报表的搜集、整理、汇总、审查、评估、上报等工作。
15.承办市委、市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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