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30-01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5
  • 内容概述: 漳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漳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时间:2022-07-05 10:48

  漳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完成国家统计任务。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新型业态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指导统计系统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承担中、初级资格考试有关组织管理和考务工作。按规定监督管理由中央、省、龙岩市、漳平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本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市统计局内设5个机构,均为正股级。

  1.人秘股(0597-7521221)

  综合协调、管理本局文电、会务、人事、财务、督查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传递、反馈和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干部职工的调配、考核、奖惩和工资;管理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评聘和资格考试工作;统一管理由省及龙岩市拨款的基本建设和统计事业费;负责本局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本局国有资产;组织协调召开全市性重要会议;审核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

  2.综合股(0597-7535004)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实施人口、社会、科技、劳动、服务业和行政事业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收集整理有关统计数据;统一管理、提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状况进行综合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对重要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规划、协调全市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统计新闻和统计信息工作;整理、编辑、出版综合性统计年鉴和统计业务刊物,开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指导各专业统计分析研究和全市区域发展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和管理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审查全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方案;承担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编制全市政府统计系统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规划,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本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设施维护、软件开发等;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

  3.法制监察股(0597-7523961)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据法定程序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负责统计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4.农村股(0597-7532415)

  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协助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农村、农业、农民等专项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工贸股(0597-7532285)

  组织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能源、能源原材料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房屋、公用事业、固定资产项目管理、旅游、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二)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1.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0597-7532084)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价格调查和有关专项调查等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方案。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编印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开展对城市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和重要问题的快速调查,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负责对各级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城市调查网点的组织指导工作,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及本省地方统计法规,协助做好统计普法和执法工作。完成上级调查队、地方政府和统计局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2.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0597-7538065)

  深入开展农村社会经济调查任务,主要是开展农村住户经济收入状况调查;农作物产量调查;农村经济收入分配和效益调查;对农村社会存在的“难点”、“热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运用调查资料积极提供统计信息,撰写统计分析资料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服务;完成上级调查队和局交办的其它各项调查任务。

  (三)3个股级事业单位

  1.普查中心(0597-7521050)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工业、农业、基本单位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投入产出、基本单位的经常性统计调查,收集、整理的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并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指导基层普查工作,对全市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完成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普查或专项调查任务。

  2.能源监测统计中心(0597-7535003)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能源调查数据;负责跟踪监测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能源消耗情况,并对有关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全市GDP能耗统计数据进行质量控制、评估认定和发布。

  3.新型业态统计调查中心(0597-7528113)

  制定全市新型业态统计方法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新型业态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新型业态统计资料工作;建立、维护全市新型业态单位名录库,收集、汇总全市新型业态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专业资料;负责全市新型业态统计分析、监测及统计科研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统计基础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菁城街道八一路105号市政府大楼四层

  电话:0597-7521221

  传真:0597-7521221

  邮编:3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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