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2-05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漳文体旅〔2025〕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雷速体育直播开展第六批漳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四批漳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雷速体育直播开展第六批漳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四批漳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06 09:0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文社〔2010〕17号)的相关规定和《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漳平市第六批漳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四批漳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需符合下列条件

  1.能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见证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

  2.扎根于社会生活的文化传统,具有世代相传和鲜明漳平地域文化特点和人文特色,依然活态传承。

  3.在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文化交流中能产生重要纽带作用。

  4.能见证漳平重要文化事象或失传的历史记录,及其重要发展阶段或代表人物,可提供认知我市的文化发展史或某个地区群体性文化发展史。

  5.能体现漳平历史与文化多样性的民间习俗、信俗,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6.能代表漳平传统工艺和技能的特色、水平,依然满足日常社会生活需要。

  7.项目类别有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曲,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

  (二)传承人需符合下列条件

  1.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漳平市级以上(含漳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3.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宣传、弘扬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二、推荐申报材料

  (一)项目推荐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充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照片和录像片要达到技术要求,申报视频要将项目核心特征与价值介绍清楚;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6份(原件);电子文本(Word格式)及文本上所粘贴的照片(JPG格式)U盘2份。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具体格式见附件1)。

  2.申报片:能将申报项目核心特征与价值介绍清楚的音像资料(5-7分钟之内,MP4格式)。

  3.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同意申报的函件。

  (二)传承人推荐申报材料

  1.推荐表:被推荐人必须如实填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

  2.申报片:能体现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水平的音像资料(5-7分钟之内,MP4格式)。

  3.其他材料:能够证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相关文书的复印件;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4.无犯罪记录证明:申报人或被推荐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5.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同意申报的函件。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推荐申报程序

  各地的申报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经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后上报,漳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申报材料审核完毕后,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具备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报经漳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名单。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积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确保项目质量。

  2.进一步规范项目保护单位。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要求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由具体承担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企事业单位等作为项目保护单位,并履行申报、管理、保护和传承职能。行政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作为项目保护单位。

  五、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1.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非遗项目申报相关材料,6月30日前提交非遗传承人申报相关材料至漳平市文化馆。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或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2.漳平文化馆联系方式:

  地址:漳平市赤山路102号老年活动中心三楼

  邮箱:zpwhg000@163.com

  联系人:吴姝娴 19306076644

  电话、传真:0597-7533780

  附件:1.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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