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6-0102-2016-00001
- 备注/文号:主要职能
- 发布机构: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2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能
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开展如下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行使城乡规划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土地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法占地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5.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露天小餐饮、流动摊点的油烟以及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的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未经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流动无照个体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物业管理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行使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文化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在道路和公共广场举办商业性促销演出、无证占道(含公共广场)经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脑软件、电子出版物及商业性促销、演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河道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反河道(内河)管理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2.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流动饮食摊点食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10条规定的雷速体育直播城建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区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市场服务中心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试和有关执法资格的审查认证;负责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行风政风建设工作,加强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
(六)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城市管理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技术引进工作。
(七)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八)履行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其他行政处罚权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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