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6-0500-2021-0001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9
- 内容概述: 通告
漳平市保障性住房各小区公租房承租户:
经本中心入户跟踪调查,已核实以下6户承租户违反《漳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第八条第2款“转租、转借公共租赁的”规定,现予取消保障资格,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另行分配:
1、城北小区A2幢409室,承租人:陈某凤,身份证号:35262619******0066,取消该户保障资格,收回该房源。
2、城北小区A2幢501室,承租人:李某,身份证号:35088119******002x,取消该户保障资格,收回该房源。
3、城北小区A2幢618室,承租人:林某斌,身份证号:35088119******2469,取消该户保障资格,收回该房源。
4、城北小区A2幢706室,承租人:戴某珠,身份证号:35260219******1626,取消该户保障资格,收回该房源。
5、城北小区A5幢302室,承租人:陈某熟,身份证号:35262619******0019,取消该户保障资格,收回该房源。
6、百惠小区8幢214室,承租人:陈某光,身份证号:35262619******0218,取消该户保障资格,收回该房源。
现予通告。
欢迎大家提供线索,便于加强公租房管理,举报电话:0597-3271872。
漳平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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