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红狮水泥厂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由我局召集相关专家及部门审查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该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1 日,公示期1个月。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与建设工程规划股(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平市江滨路608号漳平市自然资源局3楼,邮编:364400,联系电话:0597—7532326,联系人:苏女士,电子邮箱:zpsghg@163.com)。
公 示 内 容
一、规划范围
本控规规划范围位于漳平市西园镇北部,双洋溪西侧,漳平红狮水泥厂北侧,龙钢项目东侧,其中350881-XY-A-04地块用地面积为60934.94平方米,350881-XY-A-05地块用地面积24604.00平方米。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地块350881-XY-A-04,用地性质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60934.94平方米,容积率1.0~1.5,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建筑限高≤24米(特殊工艺除外),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控制在地块西侧。
地块350881-XY-A-05,用地性质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4604.00平方米,容积率0.001~0.1,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建筑限高≤24米(特殊工艺除外),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控制住地块南侧。
三、评审专家意见
本次控规编制方案的内容、深度等基本符合编制要求,原则予以通过,但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建议如下:
1.需在成果说明中落实三类工业用地的环境改善措施,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建议350881-XY-A-04、350881-XY-A-05地块分开图则表示,图则中明确05地块的堆场功能,明确05地块不得设置生活设施,且行政办公用地的容积率应控制在2.0以下(按对应建筑基底面积计算)。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等规定;
3.建议补充两地块的容积率上限;
4.图则中表达清楚龙钢厂区的范围,红狮水泥厂现状、现状道路、周边用地情况等信息。表示清楚红狮水泥厂内道路与本次两地块之间的连接关系,水泥厂内道路应能通达04地块;
5.与道路及市政部门衔接,复核04地块北侧规划道路的路线走向与坡度,04地块规划范围不得与到了红线重叠。04地块沿北侧规划道路的开口应结合地形地势,避免开向陡坡山体。
四、评审专家组成员
谢大捷 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陈 钧 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
廖一中 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五、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规划资质:乙级
附图:(区位图、用地图则)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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