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打击“黑气”行为,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现开展举报“黑气”行为,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
2.违规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瓶装液化气行为。
3.使用不合格、超期、报废、非自有产权钢瓶行为。
4.向无证照经营者提供液化气行为。
5.瓶装气企业充装未落实气瓶数字身份证与充装枪自控连锁、未落实销售实名制等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0597-3206570
市住建局:0597-3271007
2.举报邮箱:zpgabgs@126.com、zp7526007@163.com
3.来信来访举报地址:漳平市外环东路交警大楼7楼经侦大队、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号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B栋6楼。
市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鼓励个人及有关单位积极举报涉黑气违法犯罪行为,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举报事项,请举报人提供违法犯罪行为人的身份信息、详细的时间、地址,有相关图片及音、视频材料的尽量提供给公安机关。
漳平市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
什么是“黑气”?
“黑气”是指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充装、违规存储、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黑气”的主要特点:
1、重量不足,气质低劣
2、使用不合格、无信息牌、报废或超期未检验的钢瓶盛装
3、以“低价”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购买。
“黑气”的主要经营方式:
1、在小杂货店摆放一两瓶钢瓶卖气
2、利用微型车作为流动仓库逃避检查并送气
3、散发送气工小卡片送气上门。
“黑气”有什么危害?
一是钢瓶安全无法保证
“黑气”大多是不良商贩使用低价收购的报废或超期钢瓶进行灌装,安全隐患大。
二是气源质量无法保证
“黑气”大多缺斤少两,气质低劣,如果添加了二甲醚,极易腐蚀密封用的橡胶圈,造成液化气泄漏。
三是生产安全无法保证
“黑气”经营者多在居民区、农村设立隐蔽气瓶库,无安全设施和安全距离,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安全。
四是经营资质无法保证经营资质无法保证
“黑气”经营者大多为非专业人士,无法提供专业的安全检查服务,缺乏售后。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购气要认准正规气站
发现涉嫌贩卖“黑气”的“黑气点”
请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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