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义务教育阶段因病可以休学吗?
答:您好,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明》。休学时间超过一个学期的,复学时可根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
问:读小学可以留级吗?
答: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一学年升一级,学校不得要求或安排学生留级。
问:读小学有年龄限制吗?
答:您好,根据《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推迟到七周岁入学。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市辖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