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2-0100-2010-00001
- 备注/文号:桂办[2006]16号
- 发布机构:桂林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10-11-05
- 内容概述: 桂林街道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桂林街道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桂林街道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雷速体育直播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意见》(闽委发〔2001〕7号)和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雷速体育直播印发漳平市贯彻<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漳委办〔2002〕8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街道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我街道事业单位机构实行综合设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事业单位名称
街道事业单位实行综合设置,将街道“站、所”归并成46个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机构设置如下
(一)乡镇事业单位
1、漳平市桂林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归并原街道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农机站
2、漳平市桂林街道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归并原街道水利工作站、统计站、经管站、村镇建设管理站、物价管理所、农村社会保障所。
3、漳平市桂林街道科技文体服务中心。原街道文化站更名为街道科技文体服务中心。
5、漳平市桂林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更名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漳平市桂林街道企业管理中心(加挂“劳动保障事务所”、“安全生产监督站”牌子)。原街道经委更名为街道企业管理中心。
(二)街道事业单位
1、漳平市桂林街道经济管理中心。归并原街道农技站、畜牧水产站、水利工作站、农机站、统计站、经管站、农村社保所。
2、漳平市桂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加挂“劳动保障事务处所”牌子)。归并原街道文化站、村镇建设管理站。
3、漳平市桂林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更名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漳平市桂林街道企业管理中心(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站”牌子)。原街道经委更名为街道企业管理中心。
各乡镇(街道)的国土资源管理所、广播电视站、林业站和集体所有制的乡镇(街道)卫生院,不包括在机构限额内。
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农业、畜牧水
3、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经费渠道保留不变。
四、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街道经济管理中心、乡镇(街道)企业管理中心、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乡(镇)科技文化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对口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乡镇(街道)林业站、国土资源所、广播电视站,由市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双重领导,以市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乡镇(街道)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市卫生局按职责管理,其负责人的任免应当征得乡镇党委的同意。
党的组织关系均实行属地管理。
有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变动后,主管部门与协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和指导,相互配合,共同确保各行各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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