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3-0600-2021-00006
  • 备注/文号:和政〔2021〕9号
  • 发布机构:和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9
  • 内容概述: 和平镇人民政府雷速体育直播印发《和平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平镇人民政府雷速体育直播印发《和平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02 16:50

  和政〔2021〕9号

  和平镇人民政府

  雷速体育直播印发《和平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雷速体育直播“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闽纪办〔2021〕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雷速体育直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闽农政改函〔2021〕347号)及漳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雷速体育直播漳平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漳委农办〔2021〕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和平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 

  和平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决定开展“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专项活动,积极回应农民群众关注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收回流失集体资产,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清理整治的对象和范围

  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回头看”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重点清查集体林地、预留机动地的发包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人情承包,职权承包、合同长期不兑现,承包费不入账等问题;对“四荒地”等其他资源性资产拍卖收入或承包费是否及时、足额登记入账,是否存在明显的低价拍卖,人情合同,权利合同,只承包不治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问题;对改变农业用途的土地,应当清查征占土地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出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问题。

  (二)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回头看”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重点清查土地补偿费等公积公益金是否及时,足额登记入账,使用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收益不入账、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农民应得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克扣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虚列投资人、分配对象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等问题。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源的问题。

  (三)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5日前,各村要结合本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整治重点。

  (二)自查自纠。7月25日前,各村要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偿成果,对照清理整治重点内容、逐项逐条全面自查,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认真填写专项清理整治自查表,建立问题清单,对问题合同和非法侵占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整改,对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要坚持开门整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将自查结果及整改措施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要留存公示照片,并将公示结果报和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村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台账—资源性资产和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经济合同(附件2-3),并于7月20日前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报送农村集体“三资”台账—资源性资产和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经济合同及各类合同复印件。

  (三)整改提升。9月5日前,各村要针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区别对待,逐项整改,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进一步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提升我镇“三资”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和平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督导落实。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加快进度,推动整改落实。各村每月17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报告及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4),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汇总后逐级上报市农经站。各村对检查发现及上级移交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条整改到位。

  (三)完善监督机制。依法依规,确保实效。对专项清理整治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置障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引导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处理;对上级收到并移交的群众举报问题线索,镇有关部门和所在村要及时核实处理。对专项整治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联系人:陈芸芸   联系电话:0597-7581820

  电子邮箱:zphp@163.com

  附件:1.和平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农村集体“三资”台账—资源性资产

  3.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经济合同

  4.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和平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和平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李伟(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郑文棋(副镇长,安靖村包村领导)

  成  员:傅雪艳(党委组织委员,东坑村包村领导)

  邱振添(党委宣传委员,下墘村包村领导)

  严江东(党委统战委员,和春村包村领导)

  陈真海(党委政法委员,和平村包村领导)

  廖雪芳(综合便民中心主任,菁坑村包村领导)

  曹志平(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春尾村包村领导)

  陈芸芸(经管站站长)

  陈毅强(林业站站长)

  陈金衔(和平村党支部书记)

  陈金森(和平村村主任)

  李永周(和春村党支部书记)

  李来前(和春村村主任)

  杨永龙(春尾村党支部书记)

  郑天寿(春尾村村主任)

  林明海(下墘村党支部书记)

  林永月(下墘村村主任)

  郑福安(安靖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陈荣周(东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姜福辉(菁坑村党支部书记)

  李炳芳(菁坑村村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农村领导郑文棋兼任,成员为陈芸芸、陈毅强、陈微微。

  附件2

  农村集体“三资”台账—资源性资产

  资源类别:

  编号

  资源名称

  座落位置

  四至

  (东、南、西、北)

  面积

  有无权属

  证明

  权属证明

  名称

  权属性质

  使用状况

  使用单位(个人)

  备注

  

  

  

  

  

  

  

  

  

  

  

  

  

  

  

  

  

  

  

  

  

  

  

  

  

  

  

  

  

  

  

  

  

  

  

  

  

  

  

  

  

  

  

  

  

  

  

  

  

  

  

  

  

  

  

  

  

  

  

  

  

  

  

  

  

  

  

  

  

  

  

  

  

  

  

  

  

  

  

  

  

  

  

  

  

  

  

  

  

  

  

  

  

  

  

  

  

  

  

  

  

  

  

  

  

  

  

  

  

  

  合计

  

  

  

  

  

  

  

  

  

  

  注:使用状态分自用、出租(借)、闲置、其他。

  附件3

  编号

  摘要

  资产(资源)名称

  座落

  单位

  数量

  承租人  (单位)

  合同期限

  是否

  公开招投标

  承包金   (投资收益)

  支付方式

  支付

  日期

  交款金额

  备注

  起

  止

  

  

  

  

  

  

  

  

  

  

  

  

  

  

  

  

  

  

  

  

  

  

  

  

  

  

  

  

  

  

  

  

  

  

  

  

  

  

  

  

  

  

  

  

  

  

  

  

  

  

  

  

  

  

  

  

  

  

  

  

  

  

  

  

  

  

  

  

  

  

  

  

  

  

  

  

  

  

  

  

  

  

  

  

  

  

  

  

  

  

  

  

  

  

  

  

  

  

  

  

  

  

  

  

  

  

  

  

  

  

  

  

  

  

  

  

  

  

  

  

  

  

  

  

  

  

  

  

  

  

  

  

  

  

  

  

  

  

  

  

  

  

  

  

  

  

  

  

  

  

  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经济合同

  注:1.无承包金(投资收益)收入的应具体说明;2.支付方式指承包金按一次性、分期(年、半年、季度、月)收取。

  附件4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村别

  查摆经济合同

  整改问题合同

  收回土地等资源性资产

  收回资金

  收回资产

  新增租金(万元)

  备注

  数量(个)

  金额(元)

  数量(个)

  金额(元)

  件数(宗)

  面积(亩)

  件数(宗)

  金额

  (万元)

  件数

  (宗)

  金额

  (万元)

  1

   

   

   

   

   

   

   

   

   

   

   

   

   

  2

   

   

   

   

   

   

   

   

   

   

   

   

   

  3

   

   

   

   

   

   

   

   

   

   

   

   

   

  ...

   

   

   

   

   

   

   

   

   

   

   

   

   

  合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注:本表每月17日前报送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漳平市和平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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