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3-07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和政16号
  • 发布机构:和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2
  • 内容概述: 和平镇人民政府雷速体育直播印发《和平镇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和平镇人民政府雷速体育直播印发《和平镇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8-02 16:40

  和政〔2024〕16号

  和平镇人民政府雷速体育直播印发

  《和平镇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和平镇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和平镇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龙岩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雷速体育直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漳委办〔2016〕18号)《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雷速体育直播进一步加强村级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漳委办〔2020〕35号)以及《漳平市财政局转发<龙岩市财政局雷速体育直播转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漳财购〔2021〕1号)《漳平市人民政府雷速体育直播印发漳平市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漳政综〔2017〕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项目起点标准 

  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水利水电项目、公路工程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环保项目、农综项目、移民项目、村集体新建各类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用事业项目、村集体资产对外承包、租赁、出让标的不存在复杂技术难度或特殊要求的项目及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由和平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依法依相关程序组织招标工作。

  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及勘察、设计、监理及相关服务等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单项工程合同预算造价400万元以上的各项建筑工程项目由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委托代理单位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 单项合同预算价200万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费等项目按要求进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单项工程合同预算造价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各项建筑工程项目由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委托代理单位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进行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 单项合同预算价50万元以上200万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费等项目按要求进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依法进行采购招标。

  (一)建设工程施工类

  1.单项合同预算价50万元及以上按要求进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依法进行招标。

  2.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万元至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由和平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组织招标。

  3.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万元以下根据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经镇党政班子联席会集体决策确定后,可直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

  (二)装修、装饰、拆除工程类(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

  1.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按要求进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依法进行招标。

  2.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万元至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由和平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组织招标。

  3.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万元以下根据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经镇党政班子联席会集体决策确定后,可直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

  (三)勘察、设计、监理及相关服务等的采购(不含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

  1.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按要求进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依法进行采购招标。

  2.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万元至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由和平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采取委托采购代理单位进行采购活动确定成交供应商。(特殊情况需报招标领导小组及党政班子研究确定)

  3.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万元以下根据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经镇党政班子联席会集体决策确定后,可直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采购。

  (四)集体资产处置类。村集体资产处置项目须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过后方可公开招标。

  (五)施工、修缮工程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预算价低于以上标准的,在主管单位、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管下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财经法律法规、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和本部门、本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执行。

  第三条  村级建设项目的实施 

  (一)要严格按照申报并经上级相关部门审定的项目内容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

  (二)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立项、规划设计、工程预算、预算评审、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签订书面合同、工程决算、组织实施等程序,同时建立工程监理制度。本村村干部不得作为承包方参与或插手本村项目工程的投标。

  (三)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行业监督、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加强指导、协调、推动、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在竣工验收阶段做好指导、整改提高等工作。

  (四)项目由包村领导牵头,村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通过后项目投入使用。验收工作可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形成会议纪要。

  第四条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确定及管理、收费标准 

  (一)由和平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提出,经党政班子研究确定并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和平镇指定的代理服务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办理招标事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服务备选周期为1年,采用“三个一律”淘汰制,即:在审计、巡查等过程中,被发现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一律淘汰;有受到业主及工作人员投诉,反映专业及服务不到位的一律淘汰;按序号顺序轮换抽取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的一律淘汰。

  (二)招标代理基础服务费标准:合同预算价在5万元至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为1500元;合同预算价在30万元至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为2000元;合同预算价在50万元至400万元的为5000元;合同预算价在400万元以上的面谈。招标代理基础服务费在3万元以上的进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比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代理基础服务费在1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建设单位报和平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备案后,由和平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项目建设单位,从和平镇招投标中心指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中按序号顺序轮换抽取。

  第五条  规范保证金形式 

  根据福建省、龙岩市雷速体育直播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要求规定,保证金可采取现金、银行保函,经审核备案的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等形式。

  第六条  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审计 

  (一)根据本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在本镇范围内,凡需镇级及以上统一组织招标的政府性、集体性投融资项目必须编制建设工程预、结算,并经有关部门单位审核、审计。

  (二)政府性、集体性投融资项目,单项工程造价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经镇党政班子联席会集体决策确定后,方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预算。单项工程造价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算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单项工程造价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由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负责。低于以上限额的重点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其他特殊项目预、结算除外。

  (三)单项工程造价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工程预算,以及单项工程造价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或村自行决定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固定资产审计中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建立的审核预选目录库中随机确定八家备选的社会中介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应从上述八家备选的中介机构中进行比选确定其中一家进行审核。

  (四)单项合同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预、结算可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内审,或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审核。

  (五)工程预算审核报告是实施工程招投标、签订工程合同、办理工程付款和工程竣工结算、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六)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是办理工程款结算、项目投资财务竣工决算、项目交付使用的依据。

  (七)对各项政府性、集体性投融资项目预、结算委托审核业务,中介机构完成审核服务后,应将项目审核报告和项目档案资料移交项目建设单位,同时,预算项目审核报告、结算项目审核报告分别抄送一份至镇招标领导小组备案。

  (八)审核费用标准。按《漳平市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漳政综〔2017〕71号)第三十三条审核付费标准确定,单项委托审核付费标准起点最低为1000元,计费不足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付费。

  第七条  邀请招标施工企业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从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登记备案的本地施工企业选取四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投标。特殊情况邀请投标的企业应经镇招标领导小组审查,并报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第八条  项目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标前可研、勘察设计、审查、预算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预算进行招标、建设。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分包、拆包等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工程标后变更的管理,严格按《漳平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变更调整管理规定》(漳政综〔2017〕115号)文件执行,对工程变更、隐蔽工程签证中存在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资金合理、合法、安全、高效运行。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和平镇招投标中心工作领导小组

  2.漳平市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评审送审报告

  3.和平镇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

  附件1

  和平镇招投标中心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规范和平镇工程建设行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现特成立和平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邓李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严江东  党委统战委员

  成     员:邓阳宝  村镇站干部

           傅东华  财政所所长

           田甜   经管站干部

  各项目分管领导及项目所在村包村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由邓阳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镇、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日常相关工作。包村领导全程参与该村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实施监管等各项事宜。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进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漳平市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 

  工程预算评审送审报告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现将我单位负责建设的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                          预算评审有关资料送上。具体项目概况如下表:

  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概况表

  单位:元

立项批复文号

批复建设规模

送审造价

 

 

 

资金来源

 

总计

中央基建资金

省级基建资金

国债

县级财政拨款

自筹

资金

其他

资金拼盘

 

 

 

 

 

 

 

到位资金

 

 

 

 

 

 

 

资金来源说明

(自筹部分需写明自筹资金的筹措方式及数额)

主管部门领导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资金来源说明:

 

市分管领导意见

 

市分管财政领导意见

(送审造价整体项目(不拆分)超1000万元或需单位自筹资金)

 

市长意见

(送审造价整体项目(不拆分)超1000万元;乡镇(街道)需自筹资金超300万元;市直部门需自筹资金超100万元)

 

  我单位承诺该项目未招投标、未开工,对所送投资评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有虚假、遗漏、歪曲、舞弊现象,责任和后果自负,请予以评审批复。

  项目负责人:                      送审单位(盖章):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和平镇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

招标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造价预算: 万元

资金来源

 

拟采用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其他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建设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驻村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招投标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项目建设单位需按本办法完成招标前各项工作,并及时向镇招投标领导小组上报本备案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项目建设单位存档,一份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备案。)

漳平市和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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