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1-0702-2017-00001
  • 备注/文号:漳菁办﹝2017﹞12号
  • 发布机构:菁城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2-16
  • 内容概述: 菁城街道雷速体育直播进一步推进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菁城街道雷速体育直播进一步推进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2-16 00:00

 

 

 

 

 

漳菁201712

 

菁城街道雷速体育直播进一步推进生猪养殖污染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经联社:

根据《漳平市进一步推进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持续改善九龙江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建立健全档案,对全街道范围内所有的生猪养殖场进行GPS定位,采集详细信息,建立 “一户一档”。

(二)全面关闭拆除街道辖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

)确保2017年底街道生猪存栏为零

二、整治措施

(一)深入调查、摸底上报

 各社区、经联社按照《雷速体育直播进一步开展我市生猪养殖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漳治污领办〔2017〕1号)认真落实。

(二)建章立制、建档立卡、完善生猪养殖场档案信息。

市农业局负责聘请第三方对全市现有的生猪养殖场进行GPS定位、测绘平面图,各社区、经联社配合落实。

畜牧水产站负责对现有生猪养殖场建立“一户一档”,将生猪养殖档案信息输入电脑,并报市农业局、环保局备案。对已经关闭、拆除的生猪养殖场建档资料包括关闭拆除协议书关闭拆除前后对比照、猪场平面示意图、补助资金拨付凭证等

(三)全力推进关闭拆除

一是按照禁养区的生猪养殖场一律关闭拆除的要求,各社区、经联社要做到应拆尽拆、能拆早拆,有效消除复养空间,确保2017年9月底前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生猪养殖场,市财政继续给予补助,按照120元/㎡执行(现已关闭猪场拆除的不再给予补助)。二是原则上同意生猪养殖场(户)不享受拆除补助,只关闭不拆除猪场,但必须作出不复养、今后拆除不得要求补偿等承诺,并在所在行政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对拒绝自行关闭、拆除的生猪养殖场,由街道组织力量,实施强制拆除。对个别确实需要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力量支持配合拆除的,由街道向整治办提出申请,并拟定强制拆除工作方案,经整治办统筹安排,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街道实施强制拆除

)加强执法监管

各社区、经联社及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加强监管力度,对已经关闭、拆除的生猪养殖场应加强巡查,严防复养严防新建、扩建、偷排、直排及超标排放。对巡查中发现复养、新建、扩建、直排、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生猪养殖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必要时采取拘留、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生态诉讼等措施,确保案件执行到位,营造生猪养殖场不敢污染、不能污染、不想污染的浓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强化组织

各社区、经联社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确保人员、时间、地点、岗位责任四到位,深入推进我市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各社区、经联社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省、市政府《六条措施》的规定,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密切配合,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依法推进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奖惩、落实责任

    1.实行目标考核

结合“双亮双比”活动,实行挂图作战,按单销号。街道对各社区、经联社落实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年度排名作为社区、经联社主干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好的社区、经联社,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进度的社区、经联社,采取约谈、停岗专抓、取消评先评优等措施,对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确保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如期完成。

 2.落实责任追究

1)社区、经联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街道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分管领导效能告诫①发现20㎡以上的猪场漏报、虚报、瞒报2户以上;②未按要求建立一户一档材料;③发现已关闭猪场复养未及时制止的(1户以上);④发现违规新、扩建猪场未及时制止的(1户以上)

 

 

 

                                          菁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16日

 

 

 

附件1:

乡镇(街道)

控制数(万头)

 

全市

35

 

菁城

0

 

桂林

5

 

和平

7

 

芦芝

3.5

 

西园

3

 

南洋

0.5

 

拱桥

0.5

 

永福

2

 

官田

0

 

溪南

2

 

象湖

2

 

双洋

1.5

 

赤水

3

 

新桥

4

 

灵地

0.5

 

吾祠

0.5

 

漳平市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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