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5-01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芦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3
- 内容概述: 芦芝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联系方式
一、主要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推进经济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负责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推进特色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
(三)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电商、旅游等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加强社会治理。加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各类突发应急处理工作,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生态镇、村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五)组织公共服务。推行和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制度,推进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质量;组织实施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六)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依法赋予的综合执法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
(七)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民参与基层治理。
(八)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设置5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基层党建办公室牌子)
(二)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
(三)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
(五)生态环境办公室
设置3个事业单位
(一)漳平市芦芝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漳平市芦芝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二)漳平市芦芝镇综合执法队
(三)漳平市芦芝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领导分工
伍 琳: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赖尚京: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黄雅丽: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工作:项目征迁、国土、两违整治、水利(防汛、河长制)、移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任务。
刘秀文:纪委书记,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工作:纪检监察、监督检查。
陈玲妹:组织委员。分管工作:组织、人事、机关效能、退休干部、关工委、劳保、团委、妇联。
吴文通:宣传委员。分管工作:宣传(含中心组学习)、党史、文化、旅游、创城、精神文明、龙均爵烈士陵园展馆布展。
卢文一:统战委员。分管工作:后勤、保密、档案、文字材料、政务公开、统战、民宗、工商联、港澳侨台、政协工作组、食品安全、工商药监、工会、商会、教育、协助防汛工作。
林 锋:武装部长。分管工作:武装、民兵预备役、交通、消防、林业、“三农”保险、电力、通讯、龙均爵纪念馆及附属工程项目。
林栋梁:副镇长。分管工作:财政、金融、畜牧水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管、农业、农综。
陈 辉:副镇长,2023年6月起借调住建局。
翁富云:综合执法队队长。分管工作:卫健(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新农合、集镇综合执法。
张腾虎(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工作:经济目标管理考评、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科技、科协,协助乡村振兴工作。
陈秀芬(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站长)):分管工作:便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污水处理运营管控)、民政、老龄委、退役军人。
郑庆斌(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工作:环境保洁整治、爱国卫生运动、计生协、住建、城市执法。
陈文开(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工作:残联、协助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分管部门:残联。对接上级:残联
邓振元(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工作:地震。分管部门:地震办。
四、联系方式
芦芝镇人民政府:漳平市芦芝镇芦芝路17号。
电话:0597-7771098 传真:0597-7771041 邮编:36442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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