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906-07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南政〔2024〕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南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5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南洋镇人民政府雷速体育直播印发《南洋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南政〔2024〕4号
漳平市南洋镇人民政府
雷速体育直播印发《南洋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洋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漳平市南洋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南洋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雷速体育直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闽政文〔2011〕388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南洋镇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等村,根据福建省第八地质大队汛后核查结果统计,全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根据危害等级和稳定性分析,地质灾害点隐患点4处,14户,28人;高陡边坡3处,5户,11人(详见附表)。主要表现为依山建房削坡后在降雨诱发下产生的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24年气象预测总趋势
预计2024年总体平均气温略高,总雨量略少。(3~4月):预计春季降水略少,其中春播期降水正常略多。雨季(5~6月):预计雨季降水略少。(7~9月):预计夏季降水偏多。夏季可能有2~3个台风对我市有较明显影响。
(二)2024年地质灾害可能发生区域预测
根据现有的地质灾害资料,结合2023年降雨趋势和地质环境条件分析,预计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往年相近,主要地质灾害活动区为:党口,利田,永兴,梧溪村。
(三)地质灾害主要类型、重要灾害点预测
根据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及发育特征,预测2024年度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崩塌为主。根据最新南洋镇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境内共有4处地质灾害点,综合考虑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危险性、稳定性等因素,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分重点防治1处、一般防治3处。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镇地质灾害现状,房前屋后和工程建设边坡崩塌、滑坡,主要威胁边坡前的房屋、人员及财产安全;公路沿线滑坡、崩塌,主要威胁通行车辆和人员。
根据2024年气象预测及我镇地质灾害多为强降雨引发的特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4月至10月。各村委应注意防范,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
四、地质灾害预防、监测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在出现地形变化之前,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前兆,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谁就是责任人。威胁公路、水利等设施的地质灾害点应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并落实预防责任人。
防灾责任人原则上由镇政府、挂村领导、村“两委”主干、协管员担任。自然资源管理所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督促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五、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把灾害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到最低,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晗(镇政府镇长)
副 组 长:王陈可(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副 组 长:刘 彬(乡村振兴办主任)
成 员:林 杰(派出所所长)
李霏霏(党政办负责人)
李仕柏(自然资源所所长)
林观海(卫生院院长)
陈卢笙(民政办主任)
李 智(水利站负责人)
陈有泽(供电所所长)
蔡美泉(财政所所长)
邱声漳(广电站负责人)
蒋玉珍(中心校校长)
卢钟琅(中学校长)
刘明慧(自然资源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霏霏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7560168,镇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室设在镇政府,值班电话:7560168,值班传真:7560169
(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工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以村主任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地质灾害防治体制。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1.包村领导工作队和村两委:在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要组织和带领包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深入所辖村民,充分利用舆论传播工具如召开会议、广播、入户告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部署,做到家喻户晓。(2)进行调查摸底,做好转移防范工作。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群众要安排撤离和转移,妥善安排好生活。(3)组织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帮助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2.自然资源所: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报镇政府批准后公布,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向镇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
3.财政所:需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划拨。
4.交通(公路)站:负责辖区内公路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5.民政办: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筹措资金和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灾民的安置和救济工作。
6.教育:负责对各类学校校舍周围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及灾后按时复课工作;开展学生防灾知识教育。
7.公安局派出所:负责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卫生院: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医治伤病员、控制灾后疫情等,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灾前“救护与防疫保障计划”。
9.水利工作站:及时向镇政府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水电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
10、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农民恢复生产,做好农业开发规划等制定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1.各厂矿、企业单位:负责对厂区周围滑坡、不稳定斜坡进行监测预报,做好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对尾矿坝、尾矿库、事故池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12.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六、地质灾害防治方法
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的规模、危险性及可操作性,可采用目视监测,设桩监测或挖设排水沟,砌挡墙等工程治理措施或搬迁避让方法。
(一)地质灾害点监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