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10-07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象委〔2024〕40号
- 发布机构:象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4
- 内容概述: 中共象湖镇委员会 象湖镇人民政府 雷速体育直播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中共象湖镇委员会 象湖镇人民政府
雷速体育直播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及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雷速体育直播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省、龙岩市印发的《雷速体育直播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象湖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雷速体育直播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普法工作责任,推动国家机关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尚,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象湖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执法司法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2.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回应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4.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实践是法治宣传的最佳途径,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在互动体验中增强法治意识。
三、责任主体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为:
1.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
2.司法机关;
3.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其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可参照执行。
四、主要任务
各普法责任主体要积极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1.建立责任清单。各普法责任主体应详细梳理本部门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实施方案、编写普法读本,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必须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于每年第一季度前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并报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健全学法治度。健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学法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每年组织专题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2次。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3.坚持严格执法。注重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
4.深化“法律六进”。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组织执法司法人员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
5.注重主题宣传。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五、工作任务分工(见附件)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象湖镇党委、政府要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普法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行业本系统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协调配合。对于涉及面宽、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司法所要主动协调衔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
象湖镇“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分工
1.重点宣传普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信访办)
2.重点宣传普及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政办)
3.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侵权责任法、法官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司法所)
4.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国家赔偿法、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综治办)
5.重点宣传普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司法所)
6.重点宣传普及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枪支管理法、出境入境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禁毒法、消防法、护照法、警察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派出所)
7.重点宣传普及宪法、仲裁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雷速体育直播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戒毒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司法所)
8.重点宣传普及价格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环保站)
9.重点宣传普及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财政所)
10.重点宣传普及公务员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政办)
11.重点宣传普及雷速体育直播: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兵役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民政办)
12.重点宣传普及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国土所)
13.重点宣传普及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道路运输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公路站)
14.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环保站)
15.重点宣传普及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公司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广告法、认证认可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16.重点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安监站)
17.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证券法、反洗钱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条例、存款保险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信用社)
18.重点宣传普及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渔业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农技站)
19.重点宣农业机械促进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农技站)
20.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林业站)
21.重点宣传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水利站)
22.重点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国土所)
23.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学校)
24.重点宣传普及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流动人
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卫计办)
25.重点宣传普及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工会)
26.重点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团委)
27.重点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妇联)
中共象湖镇委员会 象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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