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道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雷速体育直播印发漳平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9〕56号)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张学军,陈瑾,电话:0597-3270971,传真:0597-3270971)。
漳平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4日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
行动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雷速体育直播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全力稳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努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现工作要点制定如下:
一、加强道安组织领导
(一)5月下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整充实完善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配齐各级道安办专职工作人员到位并认真履职,健全运行机制,落实经费保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5月下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道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道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5月31日前,市道安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道安办修订完善道安工作规则和制度,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市道安办、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源头安全监管
(四)加强“两客一危”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应用,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制度,规范违规和异常数据的发现、反馈、处置等闭环流程,实现车辆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风险管控、动态预警等功能。年底前,实现“两客一危”、校车、渣土车及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100%,“两客一危”及校车上线率、轨迹完整率和数据合格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
(五)加大机动车检验报废告知催办力度,年内实现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检验率达99.5%,“营转非”大客车检验率达98%,五类重点车辆报废率达99.5%;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分别达99%、99.5%、99.5%,校车、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人审验率均达99.5%。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推广应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根据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推动全市公交车驾驶室防护隔离设施的改造和增设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七)加强渣土车对接管控平台建设、监督管理和指导,做好建设项目渣土车运输源头管理,对超速、超区域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处置。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渣土办等部门。
(八)推动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严禁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我市生产、销售。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违法违规生产的低速电动车产品销售和上道路行驶。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九)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三检合一”资质认定和检验设备强制检定工作,落实获证车辆检测机构检测能力“事中事后”监督措施,加强对在用机动车检验,配备的汽车安全带应完好且能正常使用,防止出现“座垫套覆盖遮挡安全带”“安全带绑定在座位下面”等情形。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十)推进驾驶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推动将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等信息纳入个人征信记录,研究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建立排名通报制度。推行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严格落实“两个教育”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三、落实推进道路隐患治理
(十一)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制定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发展建设规划,完善主次干道网,着力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等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城市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落实统一归口管理和经费保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十二)加强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管理。规范校车管理,排查县道及以上公路(或城区主干道)沿线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交通乱象整治,按照“一校一策”,制定并落实标志标线完善、上下学高峰期交通组织行动方案,改善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高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公路项目推广安全性评价。按时、保质完成全市4处重点隐患路段整治任务,推动新增排查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按督办标准分别纳入2020年省、市、县三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内,按时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实施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普通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改造公路危桥计划任务数,新改扩建城市道路由住建部门按照年度计划任务数完成。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公路分局等部门,龙岩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漳平片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四)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临近池塘、水渠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落实农村道路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年内,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完成率达30%以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五)加强辖区高速公路沿线安全隔离设施、收费站出入口拦阻设施和服务区的巡查管控力度,及时修复完善破损的安全隔离设施,查处摩托车、劝阻行人违法上高速公路行为。
责任单位:龙岩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漳平片区、龙岩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六大队。
四、加强防控体系建设
(十六)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建设,分级规划示范劝导站建设标准,推进劝导工作向厂区、景区及校园周边延伸。年内,国省道沿线行政村主要出入口(人口在5000人以上、日均车流量1000辆以上的),按照标准建设示范劝导站。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七)推动全市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点)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引导货车主动进站接受检测。新建道路同步启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建设规划,实现对违法车辆预警拦截。协助省级有关部门完成对全市国、省道交通技术监控设施的建设改造,进一步加强溪口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点)电子抓拍系统的应用。完善、优化辖区高速公路“超限黑名单”工作机制,推进实施辖区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的改造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龙岩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漳平片区。
(十八)健全完善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管控、应急指挥调度、勤务监督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县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加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十九)开展恶劣天气、重大事故、地质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提高应对交通突发案(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年内,要建立1支摩托车铁骑执法队伍,加强路面交通应急事件处置。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加强全市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在交通领域的对接应用,拓宽预警服务发布渠道。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五、营造严管严督氛围
(二十一)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组织开展公路治超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以“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摩托车等车辆为重点,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
(二十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夜查”行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毒驾、超限超载及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零酒驾”事故乡镇(街道)、村居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三)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工作。组织开展“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进村入户宣传活动。拓展延伸县、乡、村三级“漳平交安微学群”,定期推送相关交通安全信息内容。推进乡(镇、街)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结合传统节日、赶圩集市、婚丧嫁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宣教活动。积极探索推广乡(镇、街)、商店LED电子显示屏、多功能流动宣传车等载体,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实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四)新闻媒体常态化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县、乡两级主要电视、广播节目每日至少刊播一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物流运输场所、楼宇梯视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对交通安全师资力量的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各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学生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的交通安全知识常识的教育。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五)年内,规划建设至少2个农村交通安全专项宣教基地,争创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公园。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督促道安责任落实
(二十六)各级各部门对照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落实定期指导、阶段通报、年度考评措施,并综合运用平安建设、绩效、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等考评机制,加强道安工作的目标考核。
责任单位:市道安办、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七)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督导的实施意见》(闽综治办〔2017〕50号)、《福建省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闽安委〔2019〕1号)和《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闽安委〔2019〕2号),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责任督导,落实开展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案件的深度调查,今年重点督促对已发生一次死亡2人交通事故的乡镇落实整改工作;结合实际对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的乡(镇、街)列为重点督促整改对象。对道安整治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频发的,采取视频会点评、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并纳入年度考评,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八)建立道安综合整治工作月通报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道安办及市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底前向市道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底前报送上个季度工作情况小结,12月10日前书面报年度工作总结。
责任单位:市道安办、市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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