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健康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集市、灯会、庙会、各种民间群体性活动等集会,停止剧场、影剧院等演出活动,以及公共场所集中聚餐和农村流动餐饮等人群聚集活动,全市所有节庆活动全部暂停举办,有关部门将给予管制。
二、在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等交通站点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加强通风、消毒;在永定、武平、长汀三个省际交通关口设立卫生防疫检测点,出入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体温监测等健康检查。如发现异常的,将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三、全市暂停一切演出活动;暂时关闭全市所有国有博物馆及公共文化场所;全市所有娱乐场所和互联网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所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一律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原计划在春节期间组织的文旅活动及文化演出取消或延期;全市旅游景区景点暂时关闭。
四、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捕杀、经营贩卖和滥食野生动物等行为,加强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
五、在疫情防控期,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龙岩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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