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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发布时间:2020-11-03 17:55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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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2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市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进行办理。现将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SD2LY20201030D004 举报漳平市永福镇世旺自然村陈某某养猪场,废水直排入河, 一直流到适中镇象山村,臭味影响象山村村民。 漳平市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陈某某养殖场位于漳平市永福镇岭下村四旺自然村,距离新罗区适中镇象山村约7公里,距离四旺溪约800米。养殖场所在区域为限养区,因该养殖场2017年未进行升级改造,已关闭。受市场生猪价格大幅上涨利益驱使,今年8月,陈某某先后购买母猪5头、乳猪35头及中猪19头在场内复养,累计复养生猪59头。养殖场猪粪采用人工清理到空地堆放作为肥料,猪尿水用管道引到附近的沼气池,再抽到养殖场周边的山场、竹林灌溉,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直排入溪现象。综上,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1.10月31日下午,永福镇人民政府要求陈某某立即对复养的生猪进行清栏,并对陈某某养殖场复养的两幢猪栏进行强制拆除。11月2日上午永福镇人民政府再次核实,养殖场已清栏完毕。
2.永福镇党委对生猪养殖业巡查管控不到位的岭下村驻村队长、村主干等3人及岭下村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3.漳平市政府要求永福镇人民政府举一反三,对全镇生猪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制止违规养殖和违法排污行为。
已办结 通报批评3人
2 SD2LY20201030X003 漳平市芦寨仔坑采石场未安装环保设施每天排出大量粉尘,造成周边空气污染严重。 漳平市 大气 投诉的漳平市芦寨仔坑采石场实为漳平市芦芝寨仔坑采石场。现场检查时,漳平市芦芝寨仔坑采石场没有生产,但现场存在一定的粉尘及扬尘。据了解,2020年10月中旬,漳平市矿山整治百日行动联合检查时发现,该采石场存在破碎车间密闭围挡不够,喷淋设施配置不足,运输道路清扫喷淋不到位等问题。目前该采石场正按照要求进行停产整改,已采购部分喷淋水管、围挡铁棚钢架等设备,对车间围挡及喷淋设施进行改造。综上,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1.10月31日,漳平生态环境局已对漳平市芦芝寨仔坑采石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采石场于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破碎车间密闭围挡,完善喷淋设施并投入使用;加大运输道路的清扫喷淋,减少粉尘及扬尘产生。
2.漳平市政府责成漳平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完善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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