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扶残助困一件事(试行) |
面对对象 |
个人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行政区划 |
漳平市 |
区划编码 |
350881000000 |
行使层级 |
县级 |
牵头部门 |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
联办机构 |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医保局、福建省人社厅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跑腿次数 |
0 |
跑腿原因和环节 |
无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提供中介服务 |
否 |
中介服务名称 |
无 |
集成事项
1、残疾人证新办
2、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残疾人证办理申报须知
(一)残疾人证新办 凡居住在我省且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在其居住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其中精神障碍者何听力正常的言语障碍者,一般应在2周岁后方可申请;因病因伤致残者(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无法恢复功能等除外),在最终治疗结束起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持证残疾人在持证期间,因康复或因病、因伤等原因确实发生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变化的,可申请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变更。
(三)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持证残疾人在持证期间,因故遗失残疾人证的,可申请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四)残疾人证换领 持证残疾人在持证期间,因污损或损坏卡面、影响正常使用的,可申请残疾人证换领。
(五)残疾人证迁移 持证残疾人在持证期间,因户口迁移的,应在迁移之日起半年内申请办理残疾人证迁移。
(六)残疾人证注销 持证残疾人因死亡或通过康复(含部分康复)恢复功能或部分功能的,可申请残疾人证注销或注销部分残疾类别。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报须知:
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储蓄卡、三张照片、在享低保低收入或无固定收入证明。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须知: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储蓄卡、三张照片。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残疾人证 |
其他 |
- |
电子材料 |
1 |
2 |
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明 |
其他 |
- |
电子材料 |
1 |
3 |
监护人的监护证明 |
其他 |
- |
电子材料 |
1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
其他 |
- |
电子材料 |
无需纸质材料 |
5 |
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照 |
其他 |
- |
电子材料 |
无需纸质材料 |
6 |
申请人的户口本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其他 |
- |
电子材料,电子证照 |
1 |
7 |
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其他 |
- |
电子材料 |
1 |
8 |
在享低保、低收入或无固定收入证明 |
- |
- |
电子材料 |
无需纸质材料 |
9 |
储蓄卡 |
- |
- |
电子材料 |
无需纸质材料 |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