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雷速体育直播印发教育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政办〔2002〕150号),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教学管理。
(二)教师队伍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教育部门包括8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5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漳平市教育局 |
财政核拨 |
62 |
53 |
漳平市教师进修学校 |
财政核拨 |
45 |
44 |
福建省漳平第一中学 |
财政核拨 |
221 |
217 |
福建省漳平第二中学 |
财政核拨 |
230 |
259 |
福建省漳平第三中学 |
财政核拨 |
173 |
199 |
漳平市职业中专学校 |
财政核拨 |
87 |
98 |
漳平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
财政核拨 |
32 |
34 |
漳平市实验小学 |
财政核拨 |
110 |
100 |
漳平市第二实验小学 |
财政核拨 |
23 |
18 |
漳平市城关小学 |
财政核拨 |
48 |
46 |
漳平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
财政核拨 |
99 |
101 |
漳平市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
财政核拨 |
19 |
17 |
漳平市桂林逸夫小学 |
财政核拨 |
61 |
60 |
漳平市铁路小学 |
财政核拨 |
37 |
38 |
漳平市特殊教育学校 |
财政核拨 |
28 |
31 |
漳平市实验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38 |
39 |
漳平市宝娘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35 |
37 |
漳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32 |
31 |
漳平市新民小学 |
财政核拨 |
88 |
88 |
漳平市桂林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101 |
110 |
漳平市芦芝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56 |
67 |
漳平市芦芝中学 |
财政核拨 |
21 |
42 |
漳平市和平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36 |
52 |
漳平市和平中学 |
财政核拨 |
15 |
41 |
漳平市西园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64 |
92 |
漳平市第二中学西园校区 |
财政核拨 |
17 |
43 |
漳平市拱桥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29 |
36 |
漳平市拱桥中学 |
财政核拨 |
14 |
26 |
漳平市溪南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59 |
82 |
福建省漳平市溪南中学 |
财政核拨 |
23 |
55 |
漳平市象湖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46 |
60 |
福建省漳平市象湖中学 |
财政核拨 |
15 |
29 |
漳平市永福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282 |
265 |
福建省漳平市永福中学 |
财政核拨 |
69 |
102 |
漳平市永福初级中学 |
财政核拨 |
35 |
60 |
漳平市新桥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129 |
131 |
漳平市新桥中学 |
财政核拨 |
27 |
49 |
漳平市麦园初级中学 |
财政核拨 |
20 |
26 |
漳平市双洋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49 |
54 |
漳平市双洋中学 |
财政核拨 |
14 |
30 |
漳平市赤水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46 |
50 |
漳平市赤水中学 |
财政核拨 |
18 |
27 |
漳平市南洋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26 |
47 |
漳平市南洋中学 |
财政核拨 |
14 |
24 |
漳平市吾祠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33 |
35 |
漳平市吾祠中学 |
财政核拨 |
13 |
16 |
漳平市灵地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28 |
32 |
漳平市灵地中学 |
财政核拨 |
13 |
15 |
漳平市官田中心学校 |
财政核拨 |
43 |
45 |
漳平市官田中学 |
财政核拨 |
13 |
1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教育部门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省、龙岩市和漳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以创建“教育强市”为目标,认真坚持依法治教,尊重教育规律,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内涵,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二)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四)优化学生成长环境
(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教育部门收入预算为36311.44万元,比上年增加4049.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均有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311.4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6311.44万元,比上年增加4049.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670.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9.34万元,公用支出121.86万元,项目支出38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311.44万元,比上年增加4049.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均有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381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二)行政运行2017.2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核算中心人员及公用支出。
(三)学前教育3078.42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人员支出。
(三)小学教育12405.42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人员支出。
(四)初中教育9254.95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人员支出。
(五)高中教育3995.97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人员支出。
(六)中专教育970.5万元。主要用于中专教育人员支出。
(七)特殊学校教育304.39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学校教育人员支出。
(八)教师进修474.5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进修学校人员及公用支出。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11.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37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1.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出国(境)。(无增长请标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督导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无拨公务接待费经费。(无增长请标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增长请标注“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教育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万元,比2017年增加5.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教育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教育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78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11.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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