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单位)认定
1.申报条件或标准
申报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在龙岩注册的法人单位,申报企业不存在专利社会信用状况不良记录或被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情况。
1.2具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及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管理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并已报备知识产权专员1人以上,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每年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含远程教育),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90%以上,一般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60%以上。
1.3申报年度前三年申请专利12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件以上;同时获得授权专利5件以上,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
1.4近三个会计年度保持盈利,且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的3%以上。
1.5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形成了特色鲜明、可供其他企业学习借鉴的工作经验。
1.6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能够较好保护知识产权,申报年度前三年无被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经行政最终或司法终审认定的行为。
1.7不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申报材料
2.1《龙岩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
2.2申报年度前三年授权专利清单及证书、申请专利清单及证明材料(未授权的,提供受理通知书);
2.3企业知识产权制度;
2.4前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5前三年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年度审计报告中有研发费用科目的,不需要提供;无研发费用科目的,需提供加盖财务公章的研发费用明细表);
2.6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证书。
3.申报时间
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7日
二、龙岩市商标奖励资金
1.申报条件或标准
上年度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
2.申报材料
2.1《龙岩市促进企业商标品牌发展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2.2商标注册证;
2.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3.申报时间
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7日
三、“八闽杯”设计坊能力提升活动补助
1.申报条件或标准
对纳入福建省工信厅2021年“八闽杯”设计坊能力提升活动设计需求企业名单并承办活动的企业,按每场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申报材料
2.1书面申请报告;
2.2.项目实施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2.3开展“八闽杯”工作坊活动的有关材料、合作协议以及设计产品照片;
2.4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
3.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5日
四、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评价奖励
1.申报条件或标准
对首次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评价并获得证书的本市食品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2.申报材料
2.1 企业奖励资金申请书面报告;
2.2 《龙岩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奖励资金申请表》;
2.3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2.4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证书;
2.5 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
2.6企业信用报告(自行从“信用中国”网站获取)。
3.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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