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漳平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品牌农业建设)补助
1.申报条件或标准
用于已验收的品牌农业补助。
2.申报材料
2.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2.2申请表;
2.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结果或证书;
2.4项目财务账票据;
2.5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
3.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1日
二、漳平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登记失业人员)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企业。
1.2按照吸纳人数给予每人一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
2.申报材料
2.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2.2《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2.3企业营业执照(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3.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25日
三、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核拨(市级)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
1.2以自有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且在2021年度已还清贷款的企业。
1.3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时间应不迟于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并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完成登记程序。专利权质押合同与贷款合同应存在关联性,且企业提供质押的专利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相关性。
1.4企业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黑名单、环保不良企业等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行为,且没有涉黑涉恶记录。
1.5在同一笔贷款项目中,企业已获得财政贴息资金的,不得再申报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
2.申报材料
2.1龙岩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2.2承诺书;
2.3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质押合同在相关行政部门的登记备案资料(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福州代办处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通知书”);
2.4银行发放贷款凭证、银行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
2.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2.6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25日
四、漳平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茶叶项目)补助
1.申报条件或标准
用于对已验收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
2.申报材料
2.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2.2申请表;
2.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结果;
2.4项目财务账和对应票据;
2.5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
3.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23日
五、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助企纾困补助资金申报(三级及以上道路客运站)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对全省正常运营的三级及以上道路客运站给予疫情防控和电子客票纾困补助。对2022年6月2日(闽交运〔2022〕13号助企纾困补助政策印发)前一年内持续运营的三级及以上道路客运站,按每站3.5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
2.申报材料
2.1企业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2.2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承诺函;
2.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申报时间
2022年8月25日-2022年9月2日
六、漳平市授权专利奖励资金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县登记注册的单位(企业)。
1.2通过申请并获得国家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向外国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申报材料
2.1授权专利证书;
2.2授权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2.3企业营业执照(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3.申报时间
2022年8月22日-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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