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减少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11-1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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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事项: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减少

  二、办理材料:  

  1、编办部门人员编制核减通知单复印件;  

  2、组织或人社部门辞职批文、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函或火化证等复印件;  

  3、人社部门工资核减单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注意事项:复印件均为A4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办  

  四、受理单位:漳平市人社局  

  五、地点:漳平市桂北路78号人社局16号至2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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