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减少
二、办理材料:
1、编办部门人员编制核减通知单复印件;
2、组织或人社部门辞职批文、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函或火化证等复印件;
3、人社部门工资核减单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注意事项:复印件均为A4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办
四、受理单位:漳平市人社局
五、地点:漳平市桂北路78号人社局16号至2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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