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1300-2019-00007
  • 备注/文号:漳政办电〔2019〕23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雷速体育直播印发漳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雷速体育直播印发漳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10-01 18:5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满足广大居民对生活起居、出行便利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雷速体育直播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闽建房〔201024号)、《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市城乡规划局 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雷速体育直播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龙建设〔201814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雷速体育直播漳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19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满足广大居民对生活起居、出行便利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雷速体育直播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闽建房〔201024号)、《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市城乡规划局  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雷速体育直播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龙建设〔2018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实施原则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遵循“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成熟一梯增设一梯”的原则,增设电梯应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增设电梯的整体立面外观不得影响小区整体景观,不得影响小区相邻业主的通行方便与安全,保持电梯与小区景观的和谐统一,减少对小区环境的破坏。

二、适用范围

本市既有住宅,在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设电梯。城市规划五年内计划成片改造区域或收储的既有住宅,不列入增设电梯的范围。增设电梯用地应在现住宅小区用地范围内。

三、组织实施

(一)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按梯号为单位进行。增设电梯应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住户同意。

(二)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负责增设电梯项目的工程报建、资金筹措、设备采购、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等相关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住宅的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电梯安装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承担上述工作。上述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或受委托的单位应当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义务。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在提出增设电梯时应征得所在社区的支持和配合。

四、资金筹措

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通过下列渠道筹措资金:

(一)由业主结合所在自然楼层等因素,充分协商后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应就出资方式、出资比例或出资额、增加面积的分配、日常使用与维保费用的分摊等事项达成增设电梯协议书,并签章确认。

(二)相关业主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增设电梯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接受监督。

五、申报程序

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按规定向所在漳平市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一)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对住宅楼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评估,由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单位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结构安全评估报告。经对建筑结构检测或评估,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增设电梯。

(二)增设电梯的方案公示见证。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不低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的其它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方案设计,经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技术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将该增设电梯事项在小区公示栏及拟增设电梯房屋楼道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十天。公示内容应包含拟增设电梯楼号梯号;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见证备案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电话。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须请公证处或所在地社区作为见证备案单位对其公示情况进行见证和收集反馈意见。见证备案单位在公示期间接到异议意见,应记录异议意见内容、反映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及时转告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应主动与提出异议的业主协商沟通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帮助调解处理。

(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将以下资料报市自然资源局。1.同梯号住宅三分之二(含)以上的户数产权人签署的增设电梯协议书;2.见证备案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见证书面证明;3.建筑结构安全性证明;4.拟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图纸(含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5.签署增设电梯协议书业主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6.签署增设电梯协议书的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市自然资源局到现场复核后按法定程序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免收配套费。

(四)消防安全方面。增设电梯不应破坏原有住宅的楼梯间防排烟措施(自然通风)、消防车道、固定消防设施,确需改变原有住宅的上述消防条件,设计图纸应向住建部门申报,进行技术函询确认。施工单位应履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

(五)在电梯增设中涉及供水、供电、煤气、通信、绿化、排污等,相关部门应简化审批手续,并在审批权限内予以减免费用。

(六)电梯井道建设。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过程质量及安全生产负总责。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对设计质量和施工过程质量安全负责。鼓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按照规划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查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七)电梯安装与验收。电梯安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涉及电梯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应由电梯安装单位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告知,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

六、使用管理及维护

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业主也可以共同决定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业主应按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本指导意见中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市场监督管理、消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简化、便民原则做好服务,行政审批窗口按实施规则受理具体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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