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30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漳政综〔2021〕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4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雷速体育直播表扬陈秀春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陈秀春,女,1945年10月出生,漳平市溪南镇官坑村村民。2020年6月29日上午9点时许,陈秀春在官坑村“鸡翁厝”料理菜园时,突然发现原先在溪边单独玩耍的一个幼童陈某睿(女,两岁)不见了。陈秀春预感到幼童可能落水,连忙放下手头的活儿,沿着溪流一路小跑着向下游寻找,果然发现该幼童正在溪中痛苦挣扎,还继续向下游漂去,情况十分危急。她不顾自身七十五岁的高龄,快速沿着溪边小路追赶落水幼童,待超过幼童一段距离后,不顾自身安危,果断下水,逆流而上,一步步在溪中艰难挪动,终将幼童从一米多深的溪流中救起。上岸后,陈秀春发现该幼童双目紧闭,全身瘫软,无法言语,便紧急施救,把该幼童抱起放在肩上,经多次拍打其背部后,该幼童才吐出几口水哭出声,陈秀春至此才放下心来,并将该幼童交给随后赶来的家人。
陈秀春在他人生命危急时刻,不顾自身年迈体弱和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成功救起落水幼童,保护了他人生命,传承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展示了抢险救难、英勇无畏的民族精神。为弘扬社会正气,传承见义勇为正能量,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漳平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表扬陈秀春同志为漳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给予3000元奖励。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陈秀春同志为榜样,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富强精美幸福漳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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