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30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漳政综〔2026〕20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 雷速体育直播建立漳平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漳平市人民政府 雷速体育直播建立漳平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6-03-20 15:20

  漳平市民政局:

  你局《雷速体育直播建立漳平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漳民〔2026〕10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建立漳平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及上级相关政策要求,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全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各项工作,切实抓好中央巡视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断提升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水平,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此复。

  附件:漳平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平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和省委办、省政府办《雷速体育直播加强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精神,将全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经研究,建立漳平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成单位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档案馆,市发改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交通运输局、文体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漳平生态环境局、漳平市消防救援大队,共15个。

  二、机构设置

  召集人:赖永健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姜长华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保留正科长级

  成  员:朱进一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副主任

  沈素梅  市档案馆副馆长

  蓝秋蓉  市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振如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李希伟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郭启敏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家露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上立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郑  博  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林昌华  市住建局副局长  

  林志添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洛平  市文体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士科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傅文斌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罗  勋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联络员:陈婷婷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干部

  陈水虹  市委办档案监督指导股干部

  郑燕萍  市发改局社会发展股干部

  吕立尊  市教育局政教股股长

  黄煜枫  市委统战部干部

  刘利聪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

  黄开鸿  市民政局干部

  陈雪玲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负责人

  林鑫滢  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与工程规划股干部

  谢思源  市住建局村镇站干部

  韦盛文  市交通运输局工程站干部

  叶国翔  市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

  林  慧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

  张劲宇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张向才  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和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期间如有成员职务变动,由继任者接替。

  三、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雷速体育直播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全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制订全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重要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部署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重点工作;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政策措施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范围及成员职责分工: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既要各司其职,也要紧密配合。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负责本领域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积极配合,抓好落实,做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的相关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负责红色文化遗存史料的指导把关和审定工作;对红色文化遗存的展览展示内容和解说词进行审核把关;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红色文化遗存认定工作;做好红色文化遗存有关史料的征集、研究。

  2.档案局:负责红色档案的保护管理工作。

  3.发改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4.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市各类学校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5.民宗局:支持相关宗教场所开展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

  6.公安局:对歪曲、贬损、丑化红色文化遗存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抓好总体协调;负责除烈士纪念设施以外未列入革命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管理工作。

  8.财政局:按规定做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经费保障工作。

  9.自然资源局:将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积极配合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工作。

  10.住建局:负责将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纳入城乡

  建设规划;指导红色文化遗存中涉及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

  11.交通运输局:支持红色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红色旅游景点对外交通条件。

  12.文体旅局:负责列入革命文物(文物点)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管理工作;将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利用纳入旅游发展规划,指导和支持旅游经营者结合红色文化遗存特点,加强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开发推广红色旅游线路、旅游产品,培育红色旅游品牌。

  13.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14.漳平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内环境污染行为依法处理。

  15漳平市消防救援大队:指导主管部门督促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产权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不定期召开。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召集人审定后提交会议研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全面推进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布置交办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应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情况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编发会议纪要,并跟踪督促抓好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联席会议成员实行动态调整,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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