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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速体育直播漳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23 10:37 来源: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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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旨在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理解项目的目标、内容、实施步骤、验收流程及工作要求,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实施。

  一、政策背景

  该方案是为响应《福建省财政厅雷速体育直播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七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闽财建指〔2024〕86号)及《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雷速体育直播转下达生态修复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龙发改投资〔2024〕43号)要求,结合漳平市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全面推进漳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二、主要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漳平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示范基地耕(林)地面积达到4万亩以上。同时,总结推广种养循环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市场运行机制,带动县域粪肥就地就近利用,促进农牧循环发展。

  三、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遵循“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种养结合”的治理路径,按照“填平补齐”和“完善提升”原则,对在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利用等方面的设施装备需要进行升级改造、更新换代的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建设集污池、储液池、沼气池、固体粪污贮存(发酵)棚、异位发酵床等设施,购置液体粪污还田(园、林)利用管网的铺设及固液分离机、叠螺机、铲车、粪污运输车、污水泵、水肥一体化设备(含附属系统)、翻抛机、搅拌机、除臭系统等设备。

  四、项目实施

  (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分工(2024年11月10日前)

  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明确项目任务及职责分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如期完成。

  (二)组织申报,确认项目实施主体(2024年11月10日-2024年12月20日)

  1.补助对象:漳平市辖区可养区、限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含所有保留畜禽规模养殖场)。

  2.申报条件:包括项目申报坚持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筹资能力强,建设条件可行、项目建设积极性高;项目建设完成后,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模式应为资源化利用有关模式,提升粪污综合利用率;实施场需提供相关审批文件、手续及证明材料等。

  3.补助范围及内容:计划新建或续建的畜禽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利用等方面的设施装备。具体包括集污池、储液池、沼气池等设施;液体粪污还田(园、林)利用管网;固液分离机等设备。

  4.补助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场所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的50%范围内进行补助,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以漳平市财审中心目录库内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竣工结算报告为准。

  5.补助方式:项目按照“先建后补,先验先补”原则,根据项目验收时序进行补助。

  6.申报程序:包括各乡镇(街道)指导畜禽养殖场完成申报事项,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审核、评审等环节。

  (三)实施建设(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0月31日)

  建设项目要遵循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招标投标制四项制度。项目实施场应当严格按照审核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确保安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同时,项目实施场应及时上报项目建设实时进度、资金使用等阶段性情况,配合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验收

  1.县级验收、资金拨付(2025年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场需整理归档项目所有相关资料,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自检,向当地乡镇(街道)书面申请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乡镇(街道)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县级验收,并给出验收意见。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2.市级验收(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整个项目建设验收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将验收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至龙岩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市级验收,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市级验收工作。

  3.省级验收(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31日):龙岩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将验收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申请省级验收,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做好省级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乡镇(街道)负责指导符合条件的养殖场项目材料申报、项目建设、项目初验。市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规划引导、资金支持、监督指导、用地保障等工作。

  (二)加大宣贯、扩大效益

  市融媒体中心配合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多种媒体,大力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经验,及时解读相关政策,扩大项目实施效益。市农业农村局须加强典型示范和技术培训,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及装备,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指导辖区内种植业广泛使用生物有机肥和粪肥,促进畜禽粪污高水平资源化利用。

  (三)强化监管、严肃纪律

  1.严格资金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未建先补、边建边拨,未验先付;严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严禁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资金行为,做到专款专用。

  2.规范过程监督:项目批复实施后,各乡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内项目场及时开工,同时组织专门人员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并留存现场督导照片,督促项目按时完成。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出现的一些问题,确保按建设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强化廉洁自律: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在推进工作中发现存在违法违纪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将进行严肃处置。

  (四)开展绩效评价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须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依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须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年度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六、建后管理

  项目建设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申请到验收各环节的资料,进行规范归档。各乡镇(街道)须跟踪督促项目实施场落实项目建后的管护措施,确保项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市农业农村局须适时开展项目建后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长期发挥效益。

  七、总结

  《漳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是一项系统性、全面性的政策文件,旨在通过明确的目标、详细的建设内容、规范的项目实施流程、严格的工作要求以及有效的建后管理措施,推动漳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翁鸣 联系电话:15259998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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